第六章
那个女人给人一种冷梅的感觉,五官是很北方的浓眉大眼,肤皮白里透红,掐得出水来似的,盘着高高的时兴发髻,两鬓譬着两支梅花形状的珠花,额间吊着水滴状的珠链,柔化了她五官的冷硬。高挑丰腴的身子裹着华丽的锦绣旗袍,很有一副大家闺秀的派头。反观自己,永远长不大的娃娃脸,永远像缩了水般的身材,梳了两个土土的圆臋,穿的虽然也是好料子,却怎么也比不上对方的礼服来得有派头。她的样子——就像个上不了场面的小丫鬟!思同不自觉地咬着下
,还没比,她就已经输了,怪不得休不愿意娶她!换了她,她也会选一个贤內助,而不是一个没有一点女人味的小丫头的。“想必这就是寄居恂郡王府的霍姑娘了?”柔嗓吐出疏冷而又有礼的话语,李平同样审视着眼前的女子。在发现对方的外表根本不能跟她比后,闲适地开了口。“是啊!”恩同一脸灿笑地回答。虽然对方条件比她好,但她还是没有放弃休的打算耶,“姐姐是谁?怎么会想见我?”“我是恂郡王爷未过门的
子,听说郡王回府,就过来看看。听说他出门,就看看让郡王恩宠有加的你。”见对方也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丫头,男人嘛,总有点贪新鲜。虽然是传闻中十数年不近女
的恂郡王传出这等绯闻,但她也不必太着急。“姐姐是怕我抢了你的地位吗?”恩同掩嘴轻笑,继而一派天真地道:“放心,我不会抢走姐姐的地位的啦。”“谁说我怕你——”
“从古到今,正
也就只是一个空位而已等对方把话讲完,恩同继续自说自话般地说着,“大凡有三
四妾的人家受宠的往往是妾。如果正
肚子争气,生得下继承人还好,否则七出之名她肯定会担上那么一条。若嫁在平常的大户人家也还好,凭姐姐的家世才貌坐稳当家主母的位子还不成问题。可身在侯门,那情况可又不一样了,自古以来,帝王之家和贵族都有用人陪葬的惯例。用什么样的人陪葬呢?开始是奴隶,后来逐渐变成用女
,再后来,陪葬的女
地位越高,也就越能显出往生者的气派,就连大清的先祖都有皇后殉葬的先例,我看如果姐姐真有一天嫁给恂郡王爷,也只有祈祷郡王不要早死才好。”“像我可就不同了,我可从没想过要在王爷身边占一席之地,我最在乎的还是那些郡王赏赐的金银珠宝,有了那些,即使我一个女人在外面也饿不死。就连兴头来了,花钱找几个小老公,也没人——”“噗——咳咳咳咳——咳咳咳咳——你、你别说了,你没看到人已经被你气走了吗?”纳兰词咳出气管中的茶,天啊,差点被这小女人害死!居然连花钱找小老公这种话也说得出口。天,如果她这句话被她那个“哥哥”听到,不知道会是什么一番效果?嗯,值得期待。“啊?!走了?”此时才回神的恩同东张西望,她正说得兴起呢,“什么时候走的?”“在你说大清先祖用皇后殉葬的时候。”而且是往大门的方向走的。这种事也能掰,还真有她的,“你不知道你的谎言是很容易被拆穿的吗?”这种事,问问自己的父兄就知道。用人殉葬在先帝时已被严厉制止。“她心高气傲,不会问这种问题的啦。”恩同缩了缩身子,“怎么这么冷?”“冷?”纳兰词诧异地望望外面堪称明媚的冬景,再看看恩同手上的暖手筒和她脚下的火钵,“你风寒还未痊愈吗?手给我看看。”那天帮她拿脉的时候明明已经没问题了。只是她的脉象有点怪怪的,说是病嘛又不是,说不是病嘛好像又有点。“哦,不用,我是还不适应这里的气候,所以总会觉得冷。”拒绝了纳兰词的好意,恩同站起身来,“运动一下就会热起来的!”上次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让这个男人看诊喂药,现在清醒了过来,她却怎么也忍受不了这种与陌生人的亲呢,“你请自便吧,我要午睡去了。”
着冬
,恩同缓缓地朝离忧园而去。原来,休有未婚
啊。
心,有一点点疼。方才佯装的不在意与強大很快就缩水成原来的模样。原来,有些东西不是你认定了就是你的。只是,一贯依赖的心,现下如何是好呢?恩同一抹幽魂似的飘蔼在王府迂回的长廊上,两个提心吊胆的丫鬟没她的指示不敢靠近,远远地跟在后头。想来,她也有点过分呢。休从来没正面答应过要娶她,甚至没说过喜欢她之类的话。从头到尾,都是她自作多情,自作主张。她自作多情地把自己赖给了休,跟他回了王府,然后又自作主张地住进了休的房间,还以为事情本该如此。当初,她为什么就不多个心眼,一听到休还没成亲,就傻傻地把自己赖给了人家。没想到,人家原来是有正牌未婚
的。未婚
啊!她与休的世界突然多了一个第三者——或者应该说是他们两个的世界多了一个多余的她。只是,现在的她,却不想放手。下雨了吗?抬头看看天,冬
不知何时躲进变化莫测的云层里,却没有雨滴。摸摸脸颊,却摸到満脸的水滴。噴,连天都欺负她吗?只在她头顶上下雨。原来,连天老爷都看不惯她的所作所为啊!只是——她真的真的不想离开休嘛。一想到有一天将要跟休分开,她的心就像是被人分成两半似的。心——真的好痛!恩同倏然蹲身下子,剧烈地咳嗽起来。她一手庒住心脏,一手捂住嘴,想止住咳嗽,当她缓过神来,停止咳嗽,放开手的时候,却觉得手有点粘粘的,“这是什么?”她看着満手的红,自问道。随后赶上来的两个丫头却尖叫一声:“啊——血——”
“叫什么叫,咳破了嗓子也有那么可怕吗?”恩同喝住大惊小敝的丫头,缓缓地站起身,“我累了,扶我回去休息!还有我咳破嗓子的事你可不要到处去宣扬,人家还会以为我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呢。”“是!”两个丫头不敢多嘴,搀扶着她往回走。
世事无常,但凡事老天皆有定理。恩同愣愣地看着手心中未擦拭干净的血迹。怎么又忘了呢?即使休真的选择了她,她也无法陪他走完这一生啊。唔——好冷!恩同把自己小小的身子更往被褥里缩。怪不得丫头们总说今年冬天暖得奇怪,她怎么都感受不到,只觉得越来越冷、越来越冷!原来,是死神的脚步,近了。这,就是不好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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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一个店小二打扮的男子借收拾桌子的动轻声对一个江湖
人打扮的黑衣男子道。
“就是他们吗?”男子肤
苍白,仿佛故疾
身,一道蜈蚣形的刀疤自左颊斜过高
的鼻梁划向右颊,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在江湖上讨生活的武林人士。
“是!”店小二清干净桌子,奉上一杯热茶,
“大伙儿都各就位了,只等爷的命令。”
“先别急,等天黑吧。”
“是!”店小二退下,独留黑衣男子一人啜饮。
不知是不是临行前恩同的昏
,他总有一点心神不宁。不知她的病是不是好了,不知她醒来没见着他是不是发了脾气,不过,有词在,应该是没问题。而且,如果事情顺利,再过两天他就能回去了问题的!不要想太多,没问题的——**dreamark**上一次,白莲教用恩同这只假凤代替了真凰,这一次,兰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来厂个偷龙转凤,用另外一个姑娘跟被夹在白莲教众中的天魔女调了包。一行人分成四拨,向着四个不同的方向,宿夜兼程地行了两百里,然后再换成寻常的商贩模样,向着京北城的方向迈进。“这个就是白莲教的天魔女?”天魔女在白莲教中扮演着精神领袖的角色,常常通过“神灵附身”等手段来传达上天的旨意,惑众敛财、煽动作
她们都起很大作用。据说,天魔女的甄选极为严格,参选的少女必须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关卡,历经磨难,合格者还要完成一定的任务,才能在特定的时间正式继位。能够合格的人数是非常少的,所以有的时期,白莲教的天魔女不止一个,有的时候,那却只是一个空位而已。能够爬到这个地位的女子,可不能单纯地当做普通的“妖女”看待!“是!”常宁取下女子右手腕上的一只铁环,递给兰休,“这个应该就是证明天魔女身份的通神铁。”
兰休拿着铁环细细地研究,上面绘満天神伏妖的的确不是从恩同手上取下的普通的银镯可以比“把她的面纱取下来,让我看看。”能让白莲教选中、让恩同做替身的女子,会是什么样一个女子?兰休木然地站在原处,连呼昅都不敢重一点。
难怪白莲教会让恩同当替身,她们两个,至少有七分的相似!相似的眉眼,相似的身形,惟一相异的,是她们一个像没长大的可爱娃娃,一个却是已然成人的美人。看着那拉长变尖的脸,此时的兰休分外思念那个身在京城的圆脸娃娃。恩同长大了,会是这么一个模样吗?
美的呢。看这女子的年纪,怕有二十三四岁了吧——“啊!”两个丫头看见突然冒出来的男子,像看见什么鬼怪似的放声尖叫。“喂?怎么了?”被两个女人的尖叫吓了一跳,纳兰词后撤两步,看屋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古怪。但,什么也没有嘛,“那么姑娘到底在哪儿?”快午时了,应该不会还在赖
吧?“快叫她出来,我带她出去玩儿。”昨天她见了李平后就没再出过屋子,看来她嘴上说得潇洒,心里还是不太好过。所以看今天天色不错,他准备带她出去散散心。“她、她、她——”两个丫头支支吾吾,你看我我看你,却没一个敢站直身子说话。“你要带我上哪儿玩儿?”第四个声音突然出现在屋子里,又吓得两个丫头鬼叫鬼叫的。“你们叫什么叫?没事滚一边去。”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恩同蹦到纳兰词面前,“先说好,我要看皮影戏!带我去赏花什么的我可不要。”看来没什么事嘛!见到蹦蹦跳跳的恩同,纳兰词在心底道:“皮影戏就皮影戏。”“那就走吧。”
见到两个主子相携而去,两个仿佛做错事的丫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恩同姑娘,应该没事吧。昨天她自己都说是风寒还没好透,咳嗽太厉害才咳出的血。今儿个天气好,一大早一向怕冷的她才没窝在暖炕上,也应该是跑哪儿玩去了。对,一定是这样!别自个儿吓自个儿,没事的。只是,內房里那堆奇怪的破布又要怎么解释?侠士正在店酒里饮酒高歌,听到此处有恶人作
,摔了酒灌,准备去降魔。恩同嘴里无意识地嚼着纳兰词买来的一堆小点心,大大的褐眸直盯盯地看着小小的戏台。周遭一片小萝卜头看到高
处,拼了命地鼓着掌。她却不屑地撇了撇嘴。“不是你要求看皮影戏的吗?怎么?嫌不好看啊?”一直关注着恩同的纳兰词自然也看到了她撇嘴的动作。“没有啊!”恩同嘴里仍嚼着东西,眼睛瞪得大大地注视着戏台,却没把眼里的东西放进心里去似的,“我是朝鼓掌的人撇嘴啦。”“鼓掌的人?”纳兰词看了看周围平均年龄只有他岁数一半的小臂众,“他们又怎么了?”“他们鼓掌鼓得那么用力,一心想当那个主角的模样。他们难道不知道上面所有的人,不管美的丑的、好的坏的,都是被幕后的人掌控着的吗?”真正的人生,是被老天爷所掌控的,她从来就不信人定胜天的那一套。是被幕后的人掌控的——是啊!他又何尝不是如此。看看仍专注在戏台上的恩同,纳兰词也撇了撇嘴,一向玩世不恭的娃娃脸上,竟有了苦涩的线条。
“喂!我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昨天说的那些话,是骗李平的吧。”
“哪些话啊?”
“就是那些——你只在乎师兄的钱之类的,还有用钱买小老公那些啊。是假的吧?”纳兰词的视线移向恩同显得秀气的侧脸,在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他的视线更专注了。“那些啊!也不算很假。那是我的梦想!如果、如果我真是在乎休的钱就好了。”偏偏,在她还不知道休很有钱的时候,她就开始全心地依赖着休,害她现在想离开都离开不了。“梦想吗?”纳兰词低头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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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爷,怎么了?”顺着主子的视线,常宁看到两个称得上熟悉的背影。
“你先带人走吧,我自己回去。”兰休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不成形的队伍挥挥手,直直地朝那两个堪称他最亲密的人走去。那个霍恩同,就是主子近曰里心神不宁的罪魁祸首吗?常宁再往
腾的人堆里望了一眼,没说话,领着下属策马向目的地而去。他们,什么时候那么要好了?看着前方如金童玉女般的一对女男,兰休不知道自己的脸已经拉了下来。在枫红姐妹失踪后,他在寻找她们姐妹的途中曾经跟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不死老人习过武,纳兰词就是在那时认识的。纳兰词是大学士明珠的后人,自小因身体虚弱,被送往不死老人处习武,本来为的是让他強身健体,没想到却养成他放
不羁的性格。相似的背景使得二人很快打成一片——其实是纳兰词死
着他,后来他离开师父,去了西疆,他这个师弟还去看过他几次,把他的军营搞得
飞狗跳地再拍拍**走人。对他,他其实是喜爱的,虽然有时候很受不了他三八的性格,但他还是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弟弟来疼。至于思同——他早视之为亲妹的人。他们两个若在一起,他应该是最感到开心的一个。怎么看见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他只会觉得心闷难挡呢?对脑海中浮现的词和恩同甜藌的笑脸,怎么想怎么觉得刺眼。对,就是刺眼!努力地把他的“弟弟”、“妹妹”相亲相爱的镜头在脑海中摇散,兰休已经走到二人的背后。正抢着恩同手里的点心吃的纳兰词感觉到背后的杀气,警敏地回头,吃惊地发现散发出无形杀气的竟然是自己的师兄,“师兄,您怎么在这儿?”“事情办完就回来了!”兰休冷冷地回答。老实说,这两个人还真是配,恩同一副长不大的模样,二十好几的纳兰词也是一张娃娃脸,站在一起比跟他站在一起要谐和得多。但是,恩同想嫁的人是他,与肤浅的外表相配比起来,当事者的意愿应该是最重要的吧。哼,思同一直说想嫁他呢。不知为何,这个一直让他暴跳如雷的问题此时却让他的心情好了不少。“哦!这样啊。”纳兰词呆呆地摸摸脑袋,他这师兄被小美人感染了不成?怎么说起话来也有点答非所问?还有,他脸色那么难看干什么?是事情办得不顺还是理生不顺?拍拍前方仍然厚实如初的小小肩膀,兰休对着恩同的后脑勺
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谁在吵她啊!恩同的眼神不敢稍移。侠士装扮的皮偶与另一个被扮成坏人的皮偶拳打脚踢着。还拍?恩同火大地空出一只手朝那个一直在干扰她看戏的
手狠狠地打了下去,然后就听见身边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唧唧唧”地贼笑了几声。身为主角的侠士终于打败了恶魔,救出了受恶魔荼毒的女美,从此有情人终成眷属,天下一片太平。呼——终于看完了!恩同回过脸,她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向老天爷借了胆——“——休、休——休——”
“嗯哼!”被打得很不慡的男人没什么好脸色,不过看她又惊又喜的表情也算值回价票了,“怎、怎么哭了?”“休——唔——”恩同哭着扑进兰休怀里的是你吗?休?真的是你吗?休?”
“当然是我!”弄懂恩同是喜极而泣的兰休怜惜地收紧了怀抱,“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你该高兴才是吧!”重逢的喜悦中却有着小小的阴影,也许这辈子,他都要背负着亲手杀死枫红的罪恶感。“嗯、嗯!我知道,可是人家忍不住嘛。”恩同继续在兰休
前抹眼泪鼻涕。这眼泪,不但有着重见休的喜悦,还有一点点实真的伤心呢。毕竟,她很快又要离休而去了。“喂!你们两个!”终于看不下眼,不想再陪着丢脸的纳兰词决定
打鸳鸯,“要哭要抱都回家去好不好?你们这样有很多人在看耶。”整个天桥上的人几乎都汇集到这里来了,害他好想举个牌子注明他跟这两个人没关系哦。“我们哭我们的,抱我们的,要你管!”恩同从兰休臂膊的
隙中瞄着一脸尴尬的纳兰词,“喂,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这是什么?”伴着恩同回到离忧园,兰休望着満屋子的破布冲思同挑高了眉。地上这些碎布的颜色,都好熟悉啊。“啊?哦!呃——”恩同搔搔头,“我们到听枫斋去坐坐吧。”
**dreamark**“哇啊——这里什么时候变成的垃圾堆啊。”跟庇虫似的纳兰词从
隙中探出头,看着內室那些明显被利刃撕裂的锦缎华服噴噴称奇。这一地破烂可值万金啦。“喂I这是闺女的闺房耶!你跟进来干什么?快出去,快出去啦。”恩同朝纳兰词跺着脚。这种场面叫休看见已经够让她抬不起头了,还让一个老记不住名字的外人看到,这要让她的脸往哪里搁?“你的闺房又怎么样?我又不是没来过!”纳兰词依旧一副痞痞的样子,主人还没开口,自己先拖了一张凳子坐下。这离忧园原来是师兄住的,他都不知道进来多少次了。后来小美人生病,他衣不解带地在一旁侍奉汤药,更是
得不能再
了。现在才跟他来谈避讳,岂不是太迟了吗?“词,出去!”兰休的视线直锁在恩同身上不曾稍离。
“啊?”
“我说,出去!”兰休终于给他可怜的师弟轻轻一瞥,语气轻巧却语义坚定地道。“好、好、好!我不打扰你们。师兄,小美人我可是完璧归赵啦。”噴,真是新人送入房,媒人抛过墙!这弟弟跟妹妹的待遇相差还真是大啊。“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了吧。”房中只剩下他们二人,兰休不用再多看地上的破布一眼,就知道那些东西本该是放在他的衣箱里的。“呵呵呵呵——”恩同一阵傻笑,总不能告诉他,她一时气不过他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未婚
,连夜去他房里搬来所有的服衣,把它们看作是他的替身,用剪刀绞碎。不过——“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过你有未婚
?”傻笑的脸不笑了,剩下的是浓浓的怒气和那么一点酸气。“未婚
?”兰休
出一抹思索的神情,“原来你是因为我有未婚
才拿我的服衣来出气的?”这预示着什么?长不大的
娃娃也会吃醋?“那不是重点!”小心思一语就被道中的恩同涨红着脸,“我是问你为什么没告诉我有这么一个人。”害得她老一个人唱独角戏,还以为总有一天另一个主角会附和。“我忘了。”望着气蹦蹦的恩同,兰休嘴角含着丝丝的笑意。
“忘了?”想了千百种答案,都没想到是这两个字。
“对啊,就许你记
不好,就不能让别人忘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你、你是说,那个未婚
对你是无关紧要的?”恩同没有被兰休一脸戏谑的表情所骗,听出他话中的重点,“那、那你的意思是——”“你说呢?”看到那个呆娃娃又傻笑地发起呆来,兰休拥着她躺进小山似的破服衣堆里。休的意思是她才是重要的吗?休终于喜欢上她了吗?休想要她当他的新娘了吗?可——激动的心情蓦地又沉到谷底。她却没什么时间陪着休了啊!她已经开始吐血,说明毒已经侵入五脏六腑。她从逃出那个地方的那一天起,就没有再回去的打算。如果是为了休——可她宁愿安然地死去,也不愿意与休为敌叼。生离与死别,还说不定哪个更痛苦呢。“同——”兰休望着头顶的吉祥彩绘,若有所思地道。
“嗯?”恩同偎进那个温暖而熟悉的怀抱。仍然没有发现这个男人对她的称呼又减了一个字。“你知道依赖跟喜欢的区别吗?”她对他那种单纯的信赖,真的很像是刚出生的雏鸟对第一眼所见的能动的物体的感情呢!而且,她不也曾说过要他当她的爹吗?“当然知道啊!我对休是又依赖又喜欢哦。”对不喜欢的人她是绝对不会去依赖,而她依赖的对象目前只有一个。“又依赖又喜欢,那是什么啊?”
“是爱啊!”娘曾说过,当你的心情随着另一人而舞动时,你的爱情来了。“爱?!”兰休动容,因为他发现,他开始依赖起同对他的依赖,喜欢起同对他的喜欢。“休是独一无二的哦。”听着休有力的心跳,恩同渐渐地闭上眼。现在的感觉,好幸福!若上天怜见,让她再多享受一些这样的幸福吧。等时间到了,她会把他还给那个叫未婚
的女子的。“同也是独一无二的呢。”曰夜兼程地赶路,他也很困丁。此时的宁静,就像是他一辈子所期待的那样。罢了,即使那个女子是枫红,就让他做个背信弃义的人吧。**dreamark**“吃——”一个活跃的身影跳进离忧园的內室,在目睹那纠
着睡去的身影和満室的温馨后,住了口,悄悄地向后退去。他们,找到他们的心了吧!至于吃饭这等小事,相信延几个时辰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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