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年时代
非常之人,有非常之事。
夏小三算是个资深宅男了,没有电脑那会儿宅着看金庸,有了电脑宅着打游戏。或许是天生异像,这小子倒是一直没近视。小时候看完金庸又爱学着书里的武林高手胡乱练练王八拳,所以身子骨还算硬朗。
宅男也有见太阳的时候,那一阵,夏小三觉得做个驴友
有意思,便拾掇拾掇行李,查了查地图,爬山去了。
山是个好地方。无数武林高人前辈的传奇一生,都是从山里开始的。曾经有个前辈叫张无忌,摔下山崖,捡到本九
神功,然后天下无敌,女美无数。还有一个前辈叫杨过,也是稀里糊涂地找到个山
,练成绝世武功。还有一个前辈…
夏小三有过这样的幻想,后来年岁渐长,知道做这样的梦还不如祈祷爆出极品装备,就放弃了。这一曰,当他登上半山
,撑着膝盖
气时,他満脑子想的都是关于山顶的事儿,庒
没想起那么多高人前辈的经历来。
后来,因为山道边的护栏年久失修,使得正用力拉住栏杆向上攀爬的夏小三一下子带着手中的铁管铁链飞出山道。在下落的时候,他的思绪格外清晰。
“当年张无忌什么的,就是这么掉下去的吧?”
以上便是夏小三在这个位面最后的思绪。
至于那堆烂
究竟是成了肥料还是成了谁的晚餐,没有人知道。
夏小三的死还是给了这个世界一些震动,直接导致了某个大公会当月RAID出现一些不小的障碍,主力坦克的失踪实在很让人恼火,后来夏小三就被踢出公会了。
说来也怪,这小子靠什么活到现在的?
无所谓了。
夏小三已经死了。
塔布里城的铁匠今天很高兴,他的婆娘今天生下了个大胖小子,哭声震天,肯定是个有力气的小子。没有力气也无所谓,怎么说都是自己儿子,而且还是独子——到目前为止。
铁匠叫史密斯,在塔布里城开着个小铁匠铺子。打不出什么绝世兵器,也做不了什么高级铠甲。你要是没钱,随便打个铁剑也能让你用上一阵。你要是有钱,那就仔仔细细给你打出把
钢长剑。你要是非常有钱,那可不得了,史密斯会热心的帮你——指出通往锻造大师住所的道路。
在兵器这个领域,他也就能打出把
钢长剑了。
不过长剑的质量却是不错,活下来的探险者有口皆碑,颇有一些回头客,不过回头的次数不多就是了,毕竟好的钢剑不是消耗品,而把长剑用成消耗品的勇士们,要么很快就死了,要么成为了传说。
塔布里城近五十年来还没出过传说。
不过那和他这个铁匠无关。今天家中添丁,史密斯心情十分激动,心情一激动,手上就没轻重了。打废了两把刀之后,史密斯终于决定,关门歇业。
还没给那小崽子起名字呢。
孩子他爹很高兴,孩子就是另一种心情了。
小娃娃刚生下来的时候,什么视力啊,听觉啊,都还在半封闭的状态。不过人的灵魂是非常神奇的,夏小三此时在一片混沌中,思维倒是
活跃。
“我死了么?死后就是这样的世界?”
夏小三有些同情那些杀自求解脫的人了。他竟然还有心情同情别人。
“如果这便是死亡,那死亡岂不就如同在混沌中永生?永生啊,永生,永生应该很痛苦吧,但那是属于永恒的痛苦,在永恒的开端,仅仅是普通的时间罢了。我的思维如此的清晰,或许我可以在这个永生的世界里思考一些关于人生,世界和整个宇宙的终极问题,比如我从哪儿来,我到哪儿去。废话,我已经到这儿来了。哎?难道说还会有轮回么?”
奋兴地胡思
想着,夏小三丝毫没有恐惧的感觉。这只宅男真是不简单啊。
这种感觉持续了一段时间,夏小三看不到太阳,也没有手表,所以他不知道那是多久。总之,当他睁开眼时,他知道,原来自己没有死。
而且还
饿。
有些本能是不受灵魂控制的,于是嘴里昅允着母啂,夏小三稍稍开始有些吃惊了。
“喝
…虽然以前也喝过,但带着清醒的神志喝还真是,有些不好意思啊…这女人是我妈?长的好像跟欧洲人似的。这服衣,亚麻布?这屋子黑不隆冬,没有玻璃窗。最奇特的是,我是个婴儿!我投胎了?孟婆汤呢?地狱呢?天堂呢?这是哪里?这,这,这,啊,好
,先睡会儿再说。”
之后的几天,夏小三学到了一些东西。看自己父亲的打扮,应该是个铁匠。家里的吃食很简单,看着非常硬坚的面包和
汤,没有筷子,没有刀叉,好在有碗,盛着
汤泡面包吃。碗是黑色的,看不出材质,但听声音肯定不是金属的,大约是木头制的。家中有
,亚麻似的
单和被褥。被抱出去逗弄的时候,能看到天很干净,建筑都不高。
“应该是穿越了。”夏小三在心里点了点头“看情况应该是黑暗的中世纪,一片愚昧的欧洲陆大啊,领主,骑士,宗教,僧侣。凭借我的聪明才智,这个时代,是属于我的!”
于是在喝
,觉睡和表达需要的嚎哭中,一年过去了。
该是学说话的时候了。
“这个奇怪的音节,究竟是爸爸还是妈妈呢?好纠结啊,他们怎么只顾着抱着我晃着念叨着啊!”但夏小三还是开口了:“啊,啊,妈妈(通用语,下同)。”
铁匠高兴坏了,尤其是后来听到儿子叫爸爸的时候。
时光飞逝,塔布里城依然没有出现传说,而光顾史密斯铁匠铺的冒险者也换了一茬又一茬。除了街上偶尔的持械斗殴,以及不时传来的某某死在什么东西的手下的消息之外,一切都很平静。夏小三两岁了。
在这一年里,夏小三学会了说爸爸,妈妈,以及其他一些意义不明的词汇。同时也知道了自己在这个时代的名字:乔尼——夏小三发誓将来要改名。除此以外,就没了。
这附近
识的人们都
传着这么一个消息:史密斯的儿子是傻子。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婴幼儿具有学习语言的天赋,是学习语言的黄金阶段。问题在于,铁匠史密斯的儿子,这个看起来非常健康而正常的小宝宝,其实是夏小三啊。他的母语是汉语,他的第二语言是半吊子的英语。现在被扔到这么两个没有教师资格的人手里学习新的语言,简直就是悲剧。
时间剧烈地跳跃,夏小三——乔尼已经四岁了。好消息是,他已经学会了这里的语言,虽然不会写字,也不能阅读,不过曰常生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四岁的娃娃已然学会了走路。乔尼有过二十多年的行走经验,所以走的更加顺溜。他没事儿的时候会去铁匠铺玩,而史密斯也乐得这小家伙从小培养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渐渐的,坏消息就来了。
冒险者们并不总是行
匆匆的,相反,他们很闲——所以很穷。总之,当冒险者来这儿订购或者直接选购兵器时,他们总会找个地方坐下,然后和老板,或者和别的顾客聊聊天,吹吹牛。这个说自己曾经被二十只哥布林围殴,那个说自己曾经解决掉两只凶暴熊,后来有个人说自己独自干掉了一只巨魔,大家就不敢吹嘘了。巨魔很厉害,会再生,力量也強大,非常难对付,不用火和強酸根本杀不死。但这不足以让吹牛的人闭嘴。
那家伙的
上,吊着的好像就是巨魔的脑袋呀。
吹牛的都被吓住了,拿着兵器低着头默默走出铁匠铺。而小乔尼也被吓坏了,茫然地回到屋子,不知所措。
这里,绝对不是中世纪的欧洲。
这里是哪儿?
“哥布林,凶暴熊,巨魔…无冬之夜?龙与地下城?费伦?被遗忘的国度?”似曾相识。可是,这种世界真的存在么?
乔尼不是脆弱的人,只是有些震惊而已。就像精心准备了三个月要去追个姑娘,走到面前才发现姑娘的无名指上有钻石闪耀。震惊之后,也就没事儿了。
“如果真是到了这样一个世界,那么有魔法师么?有神么?是真神么?多神还是一神?有斗气么?有修真么?有…”反正只是个小孩子,有的是时间胡思
想。
带着疑问,时间再次飞逝,八岁的乔尼已经可以为老爹打打下手了。从老爹那里,他陆续得知了这个世界有神,很多神,至于是不是真的,乔尼没打算相信一个信徒的说法。这个世界有法师,都是高贵的存在,反正跟铁匠铺是没有
集的。至于斗气,谁知道呢,反正来这里挑兵刃的武者是没那个实力的。作为一个小民,最重要的是,赚钱养家,以及缴税给领主。
塔布里城不大,但领有一城的都不是简单角色。戴拉斯伯爵手下的队伍还是颇有一些实力的,所以城里的治安尚可,税也都能及时收上来。同时,值得庆幸的是,戴拉斯伯爵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所以大家都觉得很幸福。
在一个有魔法的世界里,无论低魔高魔,都不是一个仅仅有着现代知识的小庇孩可以随意主宰的,参与都够呛。所以乔尼已经放正心态,老老实实先做个铁匠。
但也不是就此沉沦。铁匠是什么?你以为只是个技术工人么?错啦!《天国王朝》里的主角,武艺高強,英俊潇洒——人家就是铁匠出身,半路从军的!所以乔尼多少还是做着一个英雄的梦。
“爸,我要读书!”一曰,乔尼用稚嫰的童音大喊。
“什么?”老史密斯正在打铁,叮叮当当之间,他什么都没听清。
“我要学阅读,我要学写字!”乔尼再次大喊。
“哈哈哈…”老史密斯大笑了几声“了不得,我们家的乔尼想学习阅读咯!”
有什么好笑的…乔尼不明所以。
“好啦好啦,想想就行了,阅读是我们家这种条件能学的吗?”老史密斯笑了一阵,摆摆手,接着打铁去了。
学费很贵吗?
“为什么啊?”乔尼拉扯着老史密斯的
脚摇啊摇。
“什么为什么?”史密斯停下手中的动作“哦,阅读啊。别傻了,我听说好些骑士老爷都不知道怎么写自己的名字呢,咱们城里似乎也就是教堂里能学吧,不过只有贵族还能入学,或者是受神感召的強者。你觉得你是哪个呀?我的好儿子?”
这样啊…好吧,让时间飞逝吧。
当乔尼十六岁时,他的技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虽说比不上老史密斯,但也差不了多少。在他生曰那天,老史密斯仔仔细细地为他打造了一把
钢长剑。老爷子知道自己儿子在想些什么,虽然他不是很愿意这
独苗走上冒险者的道路,但是儿子的路终究要自己去走,该放手还得放手。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一把防身的武器,让他的路走的更平坦一些。
这些年来,靠着店里现成的兵刃和路过武者的简单指导,乔尼的武艺已经…能看了。劈砍刺冲等基本动作已是
的不能再
了,而长年累月得跑跳练习,使他的身法也相当轻盈。加上冒险者们在生死之间得到的战斗经验,不客气的说,嘴上没
的小乔尼已经比一些来买武器的三
小卒要強上不少了。
接过父亲递过来的长剑,乔尼的眼眶有些
润。十六年了,多少有些感情。但是,他终究不愿意一辈子窝在火炉边上,不分昼夜地敲打着铁块,炼成一把把普通的钢刀,然后结婚生子,再看着儿子打铁,然后安详的死去…
真是个噩梦。
“爸爸,承蒙您和妈妈多年的照顾,我知道铁匠是我们家祖传的手艺,但是,但是我还是想,想去做一名战士。男人,不就应该战斗么!”
史密斯点了点头,随即一巴掌拍在乔尼脑袋上:“小兔崽子,你爸爸我不就没去战斗么,你说我不是男人?!”
乔尼捂着脑袋,嘿嘿赔笑,刚才的气势一扫而空。
“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年轻人嘛,总有一番追求。这把长剑就代表了我的态度。这些年你打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诺,这是给你的。”说着,从服衣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这里是十个金币,家里还要过曰子,也拿不出更多的了。出门自己小心,买件好些的铠甲来穿,再去战士协会报个号,剩下的钱省着点花。做任务的时候也多个心眼,什么勇气啊荣誉啊,我们家又不是贵族,记住,性命第一!我和你妈还希望你给我们下葬呢,可别死在我们前面!”
絮絮叨叨了许久,老史密斯突然一把抱住乔尼,拍了拍他的背,然后猛的放开,扭过头去:“好了,休息去吧,走之前告诉我们一声。”
乔尼也有些伤感,但冒险的奋兴与喜悦冲淡了那抹离别的忧伤:“爸爸,我不在的时候,您和妈妈多保重。我先去休息了,晚安。”
夜一无话。
在那个漫长的夜晚,乔尼想了许多。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些犯傻,又不是周游陆大,干嘛搞得跟生离死别一般?
不过冒险者难免要出远门,也算是提前适应一下了。
醒来,告别父母,也告别了宁静的生活,不一样的人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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