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南京近10座六朝古墓一夜间被毁
早上起来打开电脑,一条盗墓毁墓的新闻強烈震撼了我——
“记者发现工地沿路散落着大量青砖,前行了大概100米。一处被挖得千疮百孔的山包出现在记者面前。在低洼处的土里暗蔵着大量青砖,这些砖头或完整,或断裂,大部分都隐蔵在泥土里,只有一部分
出青色,其中还有几块莲花纹砖,一朵朵莲花雕刻精美,非常完整。在山包旁的一块泥地里,记者又发现了几十块陶罐的碎片,有的还带有装饰品,非常美观。”
可见被盗被毁的墓葬,价值之高勿容质疑;这么高价值的文物被野蛮地盗走或损坏,实在让人汗颜让人气愤!
“在小山包下,记者还发现多处古墓葬。其中一座墓顶被挖掘机削去一块,只残留一部分墓室青砖。从形状上估计,整个墓室大概长有4米,宽2米多。另外一座古墓的下场就更为凄惨,由于挖掘机在山包中间进行“掏空”式挖掘。这座古墓只剩下一部分挂在泥墙上,棺材板和青砖若隐若现。”
从这几句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参加盗墓毁墓的就是施工队,试想十几座墓葬在夜一之间被盗,事先没有详细的调查没有周密的计划可能吗?没有挖掘机器可能吗?施工队简直就是监守自盗,因为在没有上报文物部门之前他们有义务看管好文化!
“六朝墓葬为什么频频被毁?一位文博界认为:‘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对于文物保护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文物保护部门在监管和惩罚机制上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该人士表示,虽然《文物法》规定对‘毁墓’行为处5万—50万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但综观近些年的‘毁墓’事件,真正受到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寥寥无几。而罚款也似乎只是‘雷声轰响,不见雨来’。即使真正遭到罚款,‘也不过就是几万块钱嘛,比得上停工损失吗?’一位开发商的话正是体现了这种心态。”
制度的不完善和缺失,由此可见一斑!是执法部门没有信心还是没有勇气还是没有智商破获这样的案件?光说不练能杀
儆猴吗?我泱泱大国有血
的人都去哪里了?朱融基走了,就没有后来者吗?那些吃“皇粮”的天天都在干吗?实在是不知道不理解不清楚!
对于这样的知法犯法的人,不光
质恶劣而且影响深远,不加以严惩怎么对得起祖宗?怎么能给当今百姓一个
代?文物是历史的,不能毁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府政!否则便是历史罪人!
谨希望立法再完善一些,严厉一些;执法的人力度再大一些,狠一些!
“另外,由于目前《文物法》规定,一旦工地发现墓葬和遗址,工地要局部或整体停工,并支付部分考古经费。这意味着建设单位在承受停工风险时,还要支付一笔费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某些毁墓者为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家国文物铤而走险,对古墓葬‘一毁到底’。”这样的法律在当初制定的时候就没有想到今天的后果吗?简直是太不负责任了!针对经济不发达并且民人的素质和觉悟明显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制定这样的规定,明显不就是
着人犯法吗?
学者张学锋表示:“六朝器物、墓志以及墓砖价值很大,对于六朝史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文物部门能加大对六朝墓葬的保护以及对墓砖等文物的回收。”该学者仅仅用“回收”来表达对今后的期望实在是让人失望,你作为一个学者面对学界如此大巨损失竟然用默认的态度,确实不应该,作为学者你学问可能够了,但是品
却要打个折扣!
“正在民警和记者进行现场观察时,工地一位负责人出现,并以全安理由‘请’民警和记者出去谈,态度颇为強硬。‘文物法规定工地发现古墓需要立即停工,并向安公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报案。希望你们配合我们调查!’虽然出派所民警向负责人陈述了《文物法》,但为了不
化矛盾,民警和记者只能跟随工地负责人退出现场。”这个负责人简直是太嚣张了,我估计是他犯法了(如果这事是工地干的,他肯定逃不了干系,并且很有可能是主谋)心虚,为了掩人耳目才允许人警报,民警来了之后看了会又以施工为由把人家请出去了。可是民警我们的民警在执法的时候居然被违法分子赶出来,这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滑稽剧吗?简直太搞笑了!哎呀妈呀都要笑出泪来了!
总之看了这个报道气愤致极,刚吃的午饭差点都给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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