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他噘着嘴,思索她的问题。“我知道怎么闯过去,但不够格称为专家。端看实际的系统才能决定。但是,我的确认识一些可以指导须知事项的高手。”他停顿一下。“你要做的是违法的事吗?”
“是的。”
“喔,天啊!我马上兴致高昂起来。”
如果他的兴致再高昂一点,她想着,她可能必须杀了他,以免自己精神错
。
他转个弯,张望四周,带点沉思地说:“你知道我们该死地在哪里吗?”
黎璃转向一边,腿双盘到座位上,阻挠他抢
的可能,随后才敢快速瞥看周遭。“我知道。下一个红绿灯右转,再开大约一哩后左转。到时我再告诉你。”
“我们会开到哪里?”
“火车站。你在那边让我下车。”
“噢,别这样嘛!我们处得那么融洽,别这么快就拋弃我。我还満怀期待,希望我们可以搭档。”
“我不用先调查你?”她不可置信地问。
“不先调查好像有点愚蠢。”
“别开玩笑了。”和个国美人在一起才十分钟,惯用语自然地脫口而出,好像回到家换上舒适的拖鞋一样。“你住在哪里?我打电话给你。”
“布里斯托店酒。”他依她的指示右转。“712号房。”
她抬高眉毛。“你租了辆捷豹,又住在巴黎最贵的旅馆。你的正职薪水一定很高。”
“我每份工作的报酬都很好,而且我必须有停车位放这辆捷豹。该死的。现在我必须再租一辆车,而且不能先还这一辆,否则损害清单出来,我就破产了。”
她往后看看破裂的车窗,冷风从窗口灌进来。“把其它的车窗也打碎,告诉租车公司,是一些无赖汉用球
敲碎的。”
“这方法好像行得通,除非刚才有人记下我的车牌号码。”
“凭你刚才摇尾开车的样子?”
“说得也是。但何必冒险呢?在法国,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无罪,否则都被假设有罪。我会尽可能远离法国察警的追缉,谢谢你。”
“你自己决定,”她事不关己地说。“必须付两辆租车钱的人是你。”
“别说得这么同情,我会开始以为你在乎。”
那句讽刺令她不由自主地发笑。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她不知道那应算是优点还是缺点,但他确实逗人开心。当她绞尽脑汁想找人帮忙时,他出现的时机这么巧,只差没从天而降落在她的腿上,除非傻瓜才会马上拒绝。她会先调查他,若有一点点可能是中情局或靠不住的人,她就不再联络。他的表现不像被雇用来杀她:她开始觉得宽心。至于他是不是高手,或值不值得信赖,仍有待观察。她无法透过中情局的正常管道调查他,但她认识几个法外人士可以帮忙。
抵达火车站前还有一点时间,她乘机仔细端详他。她有些讶异地发现,其实他満好看的:当他说话时,她只留意他说话的內容,而不是他的脸。他身高约六呎一,高挑瘦长。双手強壮有力,修长的手指,没戴任何戒指,青筋条条鲜明,指甲修得简短干净。一头棕色短发,鬓角旁有些泛白;蓝色的眼睛,颜色比她深。嘴
薄了点,但
形很好看。坚毅的下巴方正,贵族的鼻子,鼻梁又细又高。除了些许白发,他看起来比她猜测的年纪更年轻。她估计他的年纪应该与她相仿,近四十或者四十出头。
他的穿着和几百万欧陆的男人一样,没有任何地方让他显得突兀,或是告诉每个人“我是国美人”没有李维牛仔
或耐吉,也没有宽松T恤,上头还浮印最喜欢的职业足球队名。他穿褐灰色长
、蓝色衬衫,还有一件质料很好的黑色皮外套。她嫉妒他那件外套。意大利软皮便鞋,干净且亮晶晶的。
若他真的才离开南美,他相当快就融入本地的穿衣风格。
“下一个路口左转。”接近路口时,她说。
他也相当快就学会巴黎的开车模式:胆量、气魄,外加横冲直闯的架势。若有车子想把他挤开,她看他也很快就比出一些当地人常用的手势。当他揷到其它车子前头时,不仅微笑着,眼中还闪现光芒,显示他对高挑战的巴黎交通怡然自得。此人肯定是个疯子。
“你来巴黎多久了?”她问。
“三天,怎样?”
“在这里停车。”她指着火车站前的人行道。“你开车的样子已经像个本地人。”
“和一群鲨鱼游泳时,你必须
出牙齿,让他们知道你是认真的。”他在人行道旁停车。“真荣幸认识你,怎么称呼?”
她没有回答。将手
揷回短靴內的皮套,随即打开车门滑出车外,倾身探入车內看着他。“我会打电话给你。”语毕,关上车门大步迈开。
由于不是停在停车位上,他无法等下去,看她坐上哪一辆火车;他必须驶离,再回头看时,金黄
的头发已经消失在视线中。他不认为这种情况下,她会从手提袋內拿出假发急速戴上,他猜想她是刻意躲在高大乘客的后面,不让自己被看到。
他也可以更积极一点,将车子留在原地跟踪她,但本能告诉他,现在就这么坚持并不聪明。一旦他尾随着她,她就会逃跑。还是让她自己主动来找他。
她会调查他的背景。该死的!他拿出机手打一通到国美的紧急电话,让一些计算机玩家有薪水可赚,确保除了大幅改编及杜撰的细节,没人知道石洛克的实真身分。
妥善处理这件事后,洛克
心如何解决另一个比较不紧迫的问题:这辆捷豹车。将车
回租车公司前,车窗要先换过,他真的不想让法国察警知道他。这件事不是好的政治关系,他也必须假设像赖氏这样的组织,在任何重要地方都会部署线民,法国警方当然在內。
他喜欢这辆捷豹,但必须放弃它。这车太该死的招摇。也许换辆奔驰…不好,仍太醒目。也许挑辆法国车。雷诺或同类型的;但讲真的,其实他偏好意大利跑车。只是他必须优先考虑工作,该死的,如果他开辆光鲜
丽的车,黎璃也许不愿跟着他四处晃。
天啊!看见她悠闲走进公园时,他差点被咖啡呛到,她的模样一点也不像被通缉而跑遍欧洲的人。他向来是个幸运的混蛋,看来这运气仍持续着。什么神奇的计算机分析,什么逻辑推理等狗庇东西…他只需坐在小鲍园的长椅上。不到十五分钟她就现身。好吧!逻辑推理帮他筛选出她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实验室附近;即使如此,他还是个幸运的家伙。
他同时也该死的幸运,没被弹子打中。可惜捷豹车无法幸免于难。温法兰会说他又耍特技了,且付出这么高的代价。但他就是喜欢生命中有些小刺
。温法兰也一定会质问他,到底在想什么?把事情搞成这样,而不是单纯地执行他被派来完成的任务。但,他不只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好奇的人。他想知道黎璃的计划,了解实验室里究竟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更何况他也不能做什么,因为黎璃刚才占尽武力优势。
奇怪的是,他并不担心。孟黎璃是个职业杀手,不能只因为她受雇于好人,就低估她的危险
。但她不愿看见公园里的老人受伤,也没像那两个玩足球的男人那样,全然不顾旁观者受伤的可能,胡乱开
。单为这些原因,即使她不是猎物,他也会出手帮她。
他还不想告诉温法兰任何事,因为法兰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何会在如何再次找到黎璃都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还纵虎归山。
基于信任人
,他认为约莫一天之內她就会主动联络。他曾经伸出援手帮她,令她开怀大笑,况且也没做任何其威胁
的事。他甚至自愿进一步协助她,也给出他的身分资料。她之所以不愿放下那该死的
,是因为她以为他会用手
对付她,即使他没做任何可疑的事,她还是认为他有嫌疑。
她够厉害也很危险,如果轻举妄动,结局一定是身上多了几个通风口,毁掉他幸运儿的称号。如果打电话之事变成误判,走回寻人的无聊之路:运用计算机及逻辑推理就是了。
运用那天剩余的时间,他找人换掉捷豹的车窗,又另外租辆车子。他从最普通的雷诺小车着手,却在最后一秒改变心意,决定挑选梅甘娜雷诺跑车,它內装现正炙手可热的六速传动小型涡轮增庒器。这完全不是平凡的车种,但他认为借重车子的速度及控力的机会很大,他可不想因为少了几匹马力而被逮个正着。他的视线粘在租车公司里那辆红色的车款,但终于选择了银色。毕竟没道理摇着红旗吶喊:“看这边,我在这里。”
直到天色全暗了,他才办完事返回布里斯托店酒。肚子虽饿却没心情在人群中用餐,所以他直接上楼,打电话叫点餐服务。等着食物送来的同时,他脫掉鞋子、外套,砰然躺在
上,瞪着天花板…他习惯看着天花板想些难以解决的事情…现在他想的是孟黎璃。
看过档案內的彩
照片后,今天她一现身他立即认出来。尽管如此,照片却无法传递她举手投足间所
出来的活力与张力。他喜欢她的脸,有点瘦但轮廓很深,高起的颧骨,傲慢的鼻子。全能的主呀!还有那张嘴。光望着她的嘴,他的下面就硬了起来。她的双眼恍若蓝色的冰,但嘴
却如此柔软、脆弱、
感,以及众多无法言喻的感觉。
当他表示希望她能投怀送抱时,并非开玩笑。只要她开口,他会以破纪录的速度将她载回布里斯托店酒。
他清晰记得她的长相及穿着:深灰色长
、黑色短靴,蓝色牛津布衬衫、深蓝色的厚呢短大衣。他应该牢记着,每当她穿上那款靴子时,就代表她携带手
。发型简单利落,刚好及肩,长长的发束恰好框住她的脸。虽然厚呢大衣遮掩住大部分的身材,但从腿双的长度及形态判断,应该属于瘦削型。她的身体似乎有些虚弱,眼眶下方有黑眼圈,好像刚病了一场或是缺乏足够的睡眠。
望渴她,增加了工作上的难度:事实上,对这件势在必行的事,他感觉些许恶心。他能调整或巧饰规则,但不能打破。好吧!至少不能悖离太多。他会依照自己的时间表完成任务,但若迂回且绕点路,就顺其自然吧。挖掘出贾氏夫妇被谋杀的真相,知道谁是雇主及其动机,对他来说也无妨。赖氏组织全是社会渣滓,让他们尝尝正义的重惩也不错。
如此一来,也能争取到和黎璃相处的时间。可惜到头来,他仍须背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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