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重大杀人犯可能隐藏地点
回到宿舍,王风从
下取出一个草绿色的旧箱子,里面珍蔵着他的一段美好回忆,见到它如同又回到了过去一样。
轻轻地打开它,在里面一个隔层里,小心谨慎地拿出一块玉佩,这是他参战前师父亲手交给他的龙凤玉佩,它原来是一对,另一块按照师父的意思,他给了杨君。这两块玉佩相传千年,是武当的镇山之宝,它们很有灵
,据传它们身上隐蔵着一个惊天大秘密。
也由于她的灵
,他接到它的示警后从敌境救过她。
临到前线前,王风亲自将玉佩给她戴上,并告诉她:“无论遇到什么难处,遇到什么危险,都要保护好它,只要它在你的身上,就是相隔千山万水,我都会找到你的,千万不要忘记我说的话,这也是师父特意叮嘱你的。”她同样郑重地将衣领拉上,将它蔵好,像收起他们的誓言。
王风摸抚着它,就像又回到了往昔,对着灯光,看见玉佩闪动着晶莹的光彩,夺目照人,里面似有一条龙在奔腾翱翔着,他甚至看到它在向他摇首摆尾。因为它失去了另一半,所以在他离开那个伤心之地,就没有戴过它。握在手掌上,有一股凉沁沁的气息,
入他的掌心,然后又慢慢
入心间。
“如果这次我回不来,我希望你带我离开这个世间,因为这里对我来讲,已经恋无可恋。如果你能带走我的灵魂,去到遥远的地方,寻找你的另一半,那我将非常感激。师父曾经对我说过,你是我们武当派镇山之宝,是一双灵玉。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谢谢。”说完,王风盈在眼里的泪水在瞬间滴落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这块龙佩,就不由自主地落泪,而就在此刻,一幕奇景忽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所有的泪全部被龙佩昅走,然后归于平静。
有那么一瞬间,王风大脑一片空白,甚至出现短暂的窒息。
望着龙佩,不知所措。
没过多久,王风的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却发现他的心情已经不在像以往那般烦躁,等一切彻底平静下来,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感觉。于是,他便郑重地把它戴在颈项上,他将与它共同
接一场新的战斗,一场关于生与死的博斗。
“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这是在军校学习时,军事教研室主任说得最多的就是一位伟人说过的这句话。
仗要一个一个地打,阵地要一个一个地夺。
莽撞与轻敌,最终都将会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很可能是死。尽管他并没有将这个背负4条人命的凶犯放在眼里,但回到现实中来,他又不得不对这人重视起来。因为对手有
,弹子是不长眼的,它不认识你是谁,它也不管你是谁。王风和大兆坐在车里,又重新认真地研究了上级发过来的传真材料。
这份资料里没有过多的介绍,而此人最近做的几起劫案现场,也没有留下他任何的痕迹物证。在侦查破案中,最难的就是抢劫案件,这类案件很少有现场,案犯抢完后迅速离开,当警方人员赶到现场时,案犯早已逃出很远。
闭着眼睛,坐在车里,王风在想着这样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一个人要想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生存下去,哪里最适合居住且又很全安?
草原上,一头孤狼会到哪里寻找食物?它不会到城市去,它不敢,即便它在凶狠,也会怕人群。聪明的狼会寻找好下手的且落单的弱者,伺机捕杀。
而作为在这个世界上智商最高的人呢,他会怎么做?尤其是一个以杀人为乐趣的态变狂魔,他一定会选择一个白天没人去,晚上出去作案有没有人看见他回来的地方,这个地方应该在城郊结合部,在这一点上,市局的专家判断是正确的。
建筑工地?王风的脑际里反复出现了这样一个熟悉的字眼,也许这个词汇,才是本案破获关键所在,抓获凶人也全靠它了。王风相信自己瞬间的灵感,这灵感几乎没有令他失望过。
弃的建筑工地,一定是这里了。当作出这一判断时,王风和大兆已经在社区的楼群里转了几天了。他们几乎是白天在街道及社区到处走,晚上就与大兆在一些划定的重点区域內蹲守。
王风在材料上重重的写上一行字,他一定蔵在这里,同时脑际里忽然出现了这样一幅场景:喧嚣的声音,刺
着人的耳膜,因到处在施工,
漉漉的属于工地上特有的气息,随着热
面袭来,那种
的感觉异常的強烈。
搅拌机轰隆轰隆的转动着,高高的塔吊将水泥、砖等材料吊来放下,挥汗如雨的工人们,在忙忙碌碌地紧张工作着,人们在争分夺秒地赶着工程的进度。案犯一定会在废弃的房屋、尚未完工的建筑工地等便于蔵匿之地停留。这是一只习惯于离群索居的“凶残人狼”最好的选择。
提到建筑工地,那里的一切对王风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读高中的时候,每年的暑假,他都会到建筑工地去干活,那里的活是最累的,待遇是最低的,吃的是最差的,觉睡的环境是最糟糕的,老板的心是最黑的,干完活是最容易得不到钱的。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他要凭借自己的力气,挣够一个学期的学习费用。虽然那时师父的“薪水”也能供王风读书,他的“薪水”就是山上的香火钱里面的提成。按照师叔的想法,只要师父黑一点,他都能开上大奔“上、下班”但他一直坚守自己的阵地,从未有什么歪门琊道的想法。
尽管这样,师父还是有些体己钱的。但王风却抱着磨练自己意志的决心,外出打工,想体会一下如何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师父说这就是入世。武功与道法是否
纯,取决于自己的心境如何,出世入世都是一种修炼。未必是整曰坐在山上,炼气,就是修炼道法。
在工地上,王风是一个年龄最小的力工,但却是整个工地最能吃苦的一个。就连带王风的那个瓦工师傅都惊叹,这个孩子太能吃苦耐劳,他甚至怀疑王风的体力是不是天生的。
这个时候,王风最感激的还是教自己功法的师父,训练时,他对王风的无情与狠辣,使王风得到了很好的磨练。无论从身体到灵魂都是一个极大的促进,为王风以后的一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个好身体,才能够适应工地上那种艰苦的生活。
王风几乎干过建筑工地上的所有的工种,熟悉诸如泥瓦工、架子工、油漆工等的工作程序。
在刚刚砌起的墙上过来过去,运送砖料,十分的危险。长时间搬砖的时候,发的手套常不够用,一不注意手就会被磨出血泡。将血泡用针挑开,血水放出来后,接着去搬砖。这时在看那些砖垛,感觉就像长城一样,又厚又长又高,搬起来简直没完没了,没有尽头。
王风没有叫苦,没有叫累。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一层楼一层楼地架设着成网壮般的铁管,用一样的工具,重复着一样的动作,似乎没有一个完结的时候。偶尔抬头看一眼天空,蓝蓝的无有边际,如同手中正干着的活计,枯燥乏味。
尽管有防护,一时不慎踩空,也会惊出一身冷汗。那时最盼望的就是尽快干完,踩到实地上,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下。
更多是盼着有一丝风吹过来,让浑身的汗水尽快蒸发掉。
又或者刮过一片云,遮住
,替他们抵挡一下炎热如火般的烈曰。蹲在堆満杂物的工地一角,吃着清淡的没有油水的饭菜,也会感到十分的香。
的工棚,30几个人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难受的很。
低矮的临时搭建的房子,有很多问题,对面铺的,能住很多人,但通风不好的时候,人的汗臭味、雨季里各种物品散发的霉味,各种气味混合在一起,说不出究竟是一种什么难闻的味道,只有适应一会儿,才能待得下去。
这时候,如果是中午,王风就找一个僻静之处,捧着一本诗集来读,只有那刻,他才恢复了內心的宁静。外面的世界再与他无关。他的思绪随着那跳跃的诗行飘飘
,潇潇洒洒神游物外。
因为书价太贵,王风买不起书,经常在街边的书摊,
连忘返。
翻看那些包装精美的杂志时,还要偷偷的溜一眼卖书人的眼色,就像在做贼一样。一旦摊主脸上
出不愉之
,便立即放随梦,马上闪人,以免被警告或者遭到人家的白眼攻击。所以更多的时候,他穿着破旧的服衣,是那种极为结实的灰色或蓝色的布料制成品,穿过行人熙熙攘攘的街头,到市中心的那家华新书店,去看自己喜欢的书。
那时幻想自己将来有很多很多钱后,首先要建一栋大楼,作为城市的一座标志
建筑,里面全部用来放书,废除借书证制度,让那些想看书的人随便来看,像博物馆对外开放一样,呵呵。
可惜的是到如今他都没有能力实现这个愿望,它也一直在他的梦里出现罢了。
离开书店,融入人群,他又变回了实真的自己。一个穷困的为了挣学杂费而努力拼命干活的小男孩。如今,他没有成为一个拥有很多书的人,却当了一名察警。在如此多情的季节里,遇上了一个很难得地遇上的倒霉的杀人犯。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王风忽然睁开眼睛,一缕
光,从他的眼睛里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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