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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再次写歌
 对于刘仕元想要写诗,很多人都表示不支持,其中最不支持的就是刘文秀和邵俊峰了,他们两个人都看刘仕元不慡,原因很简单,就是有些嫉妒人家的才华。

 要是刘仕元专心点超过他们的话,也是情有可原,但是这个家伙什么都干,根本是一个不专心的家伙,但是每一件事情他做的都非常的好,甚至超过了很多在这一领域奋斗多年的人。

 写书超过了他成为华夏人气之王,写剧本,击败了华夏电视剧创作的最強团队,写歌词就更不用说了,现在这个家伙又说想要写一首诗句。估计华夏最有才华的诗人不得不退避三舍。

 很多人对此非常的不屑,好好的干嘛要写诗?

 难道写小说不赚钱吗?这个家伙不会是想要出一本诗集吧?这绝对是‮狂疯‬的事情。但是却值得一部分人的期待。

 邵俊峰发表评论道:“我觉得刘仕元真的是疯了,好好的小说不写却写什么诗,我觉得我已经有些跟不上他的思路了,我真的不知道这家伙的脑子到底在想什么呢?写诗?亏他想得出来,虽然我个人非常喜欢诗句,但是我觉得我喜欢的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从这些诗句里面我们能够模仿古人当时的心情,但是我真的不知道你写出来的书,对我们有什么用途。小说至少是我们消遣有的东西,但是你这个东西呢?难道是陶冶情,我并不看好刘仕元写诗。我觉得他就是一个疯子。”

 刘文秀对此也有不一样的看法。

 “我觉得刘仕元现在有些太小瞧华夏最博大深的古诗了,古诗已经发展到了他的巅峰,根本就不能再有所突破了,虽然我非常相信刘仕元的才华,但是我觉得他写这些东西根本就不能够被我们现代人接受,我有些不理解,刘仕元为什么不写一本类似《西游记》的书籍?

 这样的书籍写出一个系列是绝对一点问题都没有的?难道真的向外边说的,江郎才尽?”

 …

 不过网络上的人对此并不是很赞同。

 “虽然我比较看好你,但是我觉得写诗,并没有什么前途,有这个时间不如多写点电视剧的剧本和小说什么的,你现在已经有这么多的粉丝了难道你还不満意吗?”‘刘仕元是我哥哥’说道。

 “写诗?而且还是最难写的古诗,我个人觉得那已经古代人该做的事情了,我们还是现实一点吧,我们写点现代诗,还有些安慰,你要是写古诗的话,我觉得我们不会有多少人支持你,我希望你能够多多写一写小说或者再次一点剧本不是也可以吗?写什么诗句,这简直是瞎胡闹。”‘古武书生’说道。

 “我觉得我们应该无条件的支持刘仕元,虽然他写的东西不一定是什么好的东西,但是对我们没有一点坏处不是吗?写古诗又用不了多么长的时间,还是拭目以待吧。毕竟他给我们创造的奇迹已经非常的多了。”

 ‘神’这个家伙是一个比较奇怪的家伙,总是在别人支持的时候他泼冷水,被人泼冷水的时候,他反而支持,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别人都支持刘仕元的时候,他害怕刘仕元会骄傲,所以才会泼冷水,别人都泼冷水的时候,他怕刘仕元会失去信心,所以他支持。他觉得这样自己就不是一个人云亦云的人。

 很多人都不赞成刘仕元写着东西,虽然这个东西很多的小女生都非常的喜欢。当然很多专家学者也非常的喜欢。

 刘仕元个人非常的喜欢诗句。刘仕元选了一些脑子中的诗集,有些诗带着时间的带着人名地名的显然是不合适。最后他选了几首古诗。

 《梅花》《咏柳》《凉州词》《登鹳雀楼》《舂晓》《静夜思》《望庐山瀑布》

 这六首脍炙人口的好诗,都是选入课本的诗句,刘仕元知道,或许这些诗句真的有可能写进课本之中。

 他写诗的主要目的就是写进课本之中,这是非常荣耀的一件事情,别人以为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其实不然,这只是他随手而为。

 根本就花不了多少的时间。

 …

 刘仕元觉得在数学上已经没有了什么东西可写了。

 但是在生物上还有很多的结论要写。

 他仔细研究发现这个世界的物种进化只是解释了內因,并没有解释外因。

 物种进化是两方面决定的一种是內因基因突变,一种是外因环境的选择,这个世界只有內因基因突变,并没有外因环境的选择。

 所以刘氏决定写出一本书,这本书就是《物种起源》,相信它的出现会让所有的人大吃一惊。

 对于这本书刘仕元曾经仔细的研究过,上面的每一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

 相信不久这本书就会掀起学术界的花来。

 …

 刘仕元现在的生活紧张快速的过着。

 一边看剧本的拍摄进度,一边研究诗词,一边写着《物种起源》,但是这并不是刘仕元的全部。

 刘仕元以刘氏的名义写了一首歌曲。

 这次写歌给的是谭蔷薇,这一次回来他觉得对所有的问题看到都不一样了,他觉得有必要为谭蔷薇做点什么,总不能听之任之。

 毕竟是自己的青梅竹马,自己还是帮帮她吧。

 这样下去他迟早会堕落下去的。

 刘氏姐妹比之前乖了很多,因为她们知道她们的以后,刘仕元早就安排好了,她们只要按着这个走就好了。

 …

 ‮乐娱‬圈翻起了‮大巨‬的花。

 因为谭蔷薇传来将要再出一张专辑。

 这张专辑的主打歌是点金手刘氏作词作曲。

 算是为她量身定制的歌曲。

 当谭蔷薇拿起这首歌曲的时候,还带着一封信。

 “谭蔷薇你好:

 我是刘氏,要不是刘仕元极力要求,我绝对不会在为你提笔了,怎么说呢?以前给你写歌曲是因为你的声音很好听,没有夹杂世俗的东西,但是以后你参加的每一场演出我都有看,我发现你的声音与我想象中的声音相差越来越大。

 我觉得你真的变了,变得我有些陌生了,本来我还给你准备很多的歌曲,我希望你能够找到你最初的声音,那种声音,带着对音乐的追求,带着对生活的期盼,带着对生活的无奈。

 这是我给你的一首歌曲,我希望你能够用最纯净的嗓音唱出来,否则这就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首歌曲。”

 谭蔷薇拿着这首歌曲久久不语,难道她真的变了吗?

 自己变得有些堕落了。

 以前从来不喝酒,但是现在基本上每天都喝酒。以前从来不化浓妆,现在浓妆都看不出来本来的面目了。

 以前谁说她都不听,但是这个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人,痛斥了自己,至于点金手刘氏如何从他的声音之中听出来的,这她根本就没有想,要知道点金手刘氏可是音乐天才,这点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或许我真的变了,或许元子哥没有说错,我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现在看来以前的那些迫不得已,都是自己为了成名的借口。”谭蔷薇拿着这首歌曲自言自语的说道。

 以前的自己一去不复返了,听点金手刘氏的意思加入她没有犯错误,还能够继续为她写歌曲。

 她为了自己的名声累死累活的,没想到到最后才知道她是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只要她什么都不做,点金手刘氏会再次的写歌曲给他们,但是她却自以为是的去为自己的名声拼搏奋斗。

 不过刘仕元虽然已经放出风去,自己写诗,但是这几首诗句并不想现在就发表。在这之前他还想写前世的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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