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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周伦这段时间里练的歌曲是罗大佑的《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因为唱多了嫌单调,所以常常进行改编,后来索达到了改编的很高的意境,就是留给听的人一个可以自由想像的空间,而且这个空间还十分的大。因为周伦是这么唱的——穿过你的那个的我的手…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以后,学校里自以为有唱歌天赋的人都把要唱的东西背得滚瓜烂,在当天晚上五点左右,听说有‮导领‬要来视察这次意义重大的活动,还特地把对面小学鼓队搬来了,场面十分宏伟,于是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去观看。到了校门口,只看见一群穿戴整齐的小‮生学‬,准备“热烈”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想法冒了出来:原来我小的时候是差点儿被利用了的——曾经有一次我报名参加鼓队,结果因为报名的人太多被刷了下来。很多小孩子报名参加鼓队是因为这个比较容易混及格,据说那还是掌握了一种乐器——去他妈的,就这个也叫乐器,你见过有人没事别个鼓敲的?况且所有的鼓队也就练一两首曲子,都是为‮导领‬用。原来是我们把小孩子的时间剥夺过来为了取悦一些来视察的人,苦心练习三年只为了做狗的狗,想到这里我就为我们小学时候飞扬跋扈的鼓队感到难过。

 六点左右我听到那些孩子叫着“热烈”就知道要开始唱了,台下那些要唱歌的人一副艺术情要爆发的样子,还有些估计是给硬上去的正临阵磨着耳机在呜哩嘛哩的,场面十分好笑。

 六点半开始比赛,先是学校‮导领‬上来赋予这次比赛以神圣的意义,搞得气氛很是紧张,然后场下那帮磨的就抓紧时间,呜哩嘛哩得更了。

 六点五十分是学校合唱队的演唱,冗长乏味毫无情,假如换成磨队的合唱显然会更有韵味。

 终于开始个人演唱,我之所以坐在台下参加这么无聊的活动是因为我们寝室的一个笨蛋要上去献丑,而且这家伙手气奇差,菗到最后第二个献丑,注定了我和几个兄弟要把一个晚上耗在这样的活动上。

 第一个上去的是一个女生,她在上面用粤语唱《容易受伤的女人》,因为过度紧张,所以不幸忘词。不幸中的大幸是唱的粤语歌,反正鸟语似的在座的没人能听明白,她就一个人在那里瞎唱,下台的时候因为语言问题致使大家以为她是加拿大人,都献给了她热烈掌声。

 第二个上去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一看相貌就知道在音乐上是没有前途了,但是因为有赵传在先,所以这男生显得特别有信心。他唱的是张信哲的歌,叫《不要对他说》,第一句话是“选在清晨时分走出你家”的什么来着,这男生为了显示自己的噪音和张信哲的相似,所以故意拔得很高,当他唱出“选在”两字的时候我们都特别‮奋兴‬,许多女生都已经做好‮势姿‬准备鼓掌,不料此人唱到“清晨时分”四个字就高不上去了,然后掩住脸从容退场,整个献演过程不到五秒钟,可谓来去匆匆。这首歌那男生虽然只唱了几个字,但是却让我非常怀念。以后每当在KTV中听见各种奇异声音的时候,我总是想,如果每个人都像他那么有自知之明就好了。

 第三个上去唱的人就是周伦,他上场的时候台下都窃窃私语。从他在上面摆的‮势姿‬来看是胜券在握的,他始终很深沉地将话筒放在身后靠近庇股处,下面很多人肯定在许愿,他在此关键时刻能情不自噤地放庇一个。

 要开始的时候周伦还是不将话筒挪离庇股,仿佛在昭告世人,他拿那个地方唱都能夺冠。

 然后,只见他不慌不忙地拿起话筒,高歌道——穿过你的那个的我的手…

 接着台下一片死寂,都在琢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若干秒钟后,坐在角落里以平时看黄书多而闻名的我们的体育委员终于没有辜负自己平时钻研的那么多课外知识,带头哈哈大笑,然后整个局面过了十多分钟才控制下来。周伦在上面颇为尴尬,因为平时那个版本唱多了,所以一开口成千古恨,只好硬着头皮唱完。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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