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富国安民演法章)
原文: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故曰:食其时,百骸治;动其机,万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神之所以神也。曰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也。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原文+译文 [原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略释]:
上篇以‘执天之行’为则,不以理胜。中篇此以‘顺天理,灭人
’也。轨辄之道以此。
[原文]: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略释]:
理曰:恩生于害,害于恩。
言盗者,失道废德故。失道故,必以‘顺天理,灭人
’成之;成之终,当明本也,故立盗言之。昔慧能以出,明此盗,直达本源,故得直超三乘。
万物赖天地而成,待于天地,自受天地所盗也。人赖万物以养,待于万物,自受万物所盗也。万物赖人以化,待于人,自受人之盗也。
本自恩,害于恩,明之者,两得。故谓世间教化德山
、临济喝最亲。
三盗宜者,天道定人,人道法天也。以相赖故,盗不称谓盗,故安。
[原文]: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略释]:
‘四时,五气’言之于此矣。
时先者,泥地故,形而下之器矣,顾形返化神。
因形化神,四时顺成,五气朝元,开源活
故得其化而安。
[原文]: 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曰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略释]:
神神之谓,乃以知无用、无为之贵也。信不足焉,有不信。莫现乎隐,莫显乎微;能不自用者,自得其用。
有数、有定,知幽明故。实为虚,虚为实;安时处顺,降伏我心,道成自然。而命此定、数者,知机宜也。《易》曰: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曰。又曰:知机其神乎!机者易见一而难知,见近知远。
莫能见、知者,弃自能之执,不以知、见故,信之、法则之可矣。《老子》曰“则我者贵”。
所谓天下者,即非天下,是谓天下,以其形而下之谓也。
[原文]: 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略释]:
固穷者,穷通故,数本非数,定本非定,假以方便故。
轻命者,居盗故,物于物,不物物,时动必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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