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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女人的嫉妒心与报复心

 男人的嫉妒心引发的是积极的竞争,而女人的嫉妒心常很消极一贬低对手,来让自己开心与宽心。

 有一种东西,男人很难明理,女人自己很难处理,那就是女人对女人的嫉妒心。

 比如说,在公车上,看到一个长发飘逸的纤细女子。

 男人会想找机会到正面看看,她是不是‮女美‬。

 女人则会想办法看看,她是否不是‮女美‬。她心里会先预设:“背后还不错,前头一定不怎么样吧!”或“可能只有一头头发还可以。”

 万一是“背后一朵花,前面一看,哎呀我的妈”她会觉得很安慰;万一从前面看,又是个‮女美‬的话,她的心就会难以平衡,必须找些话暗中贬低她:“可惜气质不太好。”“就是衣着品味有点问题。”万一人家气质不错、品味又好,她可能会告诉自己:“这样的女人还是一样得坐公车,可能也是红颜薄命。”

 能够找到理由来安慰自己,还算是心理正常的。有些状态,则属心理不正常。例如办公室中某些被传为“讨厌年轻貌‮女美‬孩”的女主管。“年轻貌美而愚蠢”被排挤也就算了,据我观察“年轻貌美又能干”的也容易被某些女主管排挤。这些女主管都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年轻时她们曾自认是年轻貌美又能干的‮女美‬,而近年并不怎么得意。有一位女朋友就曾置身在这种女主管的笔下,十年来(据她说,她能待十年而安在,据说是因为她打年轻时就不貌美),女主管只给过男属下甲等考绩,女人呢?有乙等就不错了。

 不过,关系是相对的。

 公司里,不管是“间接被排挤”或毫不相‮部干‬门的女同事。私下对这位曾是‮女美‬的主管也议论纷纷,有人说“看她先生来接她那种无奈的样子,就知道他们的婚姻不幸福。”有人说“我看她再穿名牌也没用,人老珠黄了!”有一次有人传说她丈夫有外遇,她的女属下竟拍手称庆“女人太能干也没用,管得了外貌管不了里头”她们会认为女人太能干是丈夫有外遇的必然原因。

 女属下们对女主管何尝公平?相对的,女人们从不诲认为能干的男主管,老婆一定会有外遇。

 女对女“传统”角色的肯定常比男人深,对同是女人更挑剔。难怪有名言说“女人在一群男人中保持名誉,比在一群女人中保持名誉容易”以及“女人比男人更会庒迫女人”

 男人同之间也有竞争心和比较心,但似乎较少有“还好你也有缺点,这样我比较舒服”的心理。男人的嫉妒心引发的是积极的竞争,而女人的嫉妒心常很消极——贬低对手,来让自己开心与宽心。

 女人对女人并不公平。此外,在生育上,女人也比男人重男轻女。我听过不少女人大谈妈妈经时骄傲的说:“有儿子,男人比较不会有外遇。”现代男人多半不会肯定这种说法。

 你有没有发现,当你发现一个女人不错时,总想挑出她的缺点?最近我在公车上听两个女人聊天,有一个女人以喜悦的眼神与口气说:“还好她的家事做得很差,我觉得心里舒服多了。”

 我们一定得靠贬低女人,才能肯定自己吗?这不是求进部的好方法吧!

 女人的报复心,也是很负面的。

 “你如果敢背叛我,我也会搞给你看!”

 “你如果有外遇,我就让你家破人亡!”

 这是常常听见的说词。

 或者“你如果不再爱我,我就会为你而死!”

 女人常滥用“为”字。

 名歌星为爱‮杀自‬。喧腾一时,总算落幕。眼角膜移给人间,有了稍好收场。

 “给”情‮杀自‬,有人叹她的痴,有人惜她的愚,有人批评她做了十多年的第三者,有人质疑她为何只爱爱情却不爱她的爱情结晶——孩子。为情‮杀自‬,人们的评价负面当然多于正面。

 但什么是“为”情‮杀自‬?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通常把单方面的殉情定义为:他为了爱人而死。然后,这个被他“为”的人,常常成为箭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那个人,他总会承受惊人的庒力,因为大家总是同情弱者的。死了的人理所当然赢得同情,被“为”的人成为代罪羔羊。

 于枫这个例子不提,我们也无须讨论她的同居人有无对不起她。

 “为”情‮杀自‬或“为”谁‮杀自‬,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让他受益或得到点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杀自‬,那是害了他,使他这一生,论如何会承受罪恶感和歉疚感,他得到什么好处呢?

 所以“为他‮杀自‬”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感而‮杀自‬。

 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常常只是,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爱人的爱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是人类婴儿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衍生而已。

 爱人们得张开眼睛,小心这个“为”字。有些口口声声说,我“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感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人并没有得到什么利益,只固被死打而厌烦不已。

 女人自己找揍挨?

 职场上‮女男‬真平等,是道理上该争时争,态度上该強则強,千万不要该打则打。

 我一直觉得,碰到‮女男‬问题起冲突时,女人常常比男人不理性。有些时候根本不是男人践踏女人,而是女人自己躺到男人的脚下。自己的观念要是扭转不过来。就不要怪男人“要”你牺牲奉献那么多,却只把女人当成踏脚石,一点人格尊严也没有。

 最近我看到一个很离谱的例子。某报家庭妇女版刊出了一个“本周主题”內容是:在报社担任摄影记者的A,在某天采访新闻时,为了抢镜头,与B台女主播发生推挤,头上遭对方用麦克风敲了一记。想起从小到大老师都教导要“男生让女生”大发感慨,于是该版做读者调查,询问读者,面对职场上曰益“坚強”的女同胞,男人应该怎么办?

 结果,认为该敬而远之不与相斗的有百分之三十九点六;该打就打,以免人家把他看成病猫的有十三点二;能忍就忍的占十点九;诉诸法律的占百分之三十六点三。

 姑且不论推挤中被敲到是否出自于对方的恶意,认为“该打就打”的人,竟然占到百分之十三強,真是令人惊讶,这个报社读者的知识程度是不是有问题?原来有暴力倾向的人,十个中就有一个多,难怪立法院或国民大会的推挤碰撞,马上会变成拳打脚踢。

 据该报编辑统计,男士都选敬而远之,不跟恶女斗法,这还堪称理性,也给了自己面子。可是,选“该打则打,以免被当病猫”的女人,比例上竟然比男人高,足以见得潜意识里认为女人欠揍的女人还比男人多。

 该编辑还大笔一挥说:“可见对工作表现太过強势、毫不给男人留情面的女人,连女同胞都看不过去,举双手赞成该打就打。”

 天哪,这是哪门子结论。这种版的主编是女人,还是沙猪?

 以比例来算,恐怕支持女人一強就该揍的女人,一百个之中就七八个。难怪‮湾台‬的婚姻暴力比例甚高,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女人,大多可以“有怨有忧”的忍耐,验伤单开了一张又一张,就是舍不得分开,难怪有些老公会认为老姿有被待狂,难怪每个成功的女人都怕被冠上女強人。以此类椎,现代赞成尼采名言“看女人别忘了带一鞭子”的,也是女多于男了?

 如果以上例子是女记者被男主播在推挤中敲了一记,那么,赞成该打就打的人,是不是坚持“女人应该打工作表现太过強势的男人,以免被当成病猫?”

 根据家庭暴力的研究显示,赞成大人打小孩、男打女的人,几乎就是赞成“仗势凌人”的势利鬼,因为小孩、女人的个子小、力气弱,所以你认为可以赏以老拳。试想,如果她今天忽然长成阿诺史瓦辛格的体魄,你敢动一吗?

 而职场上‮女男‬真平等,是道理上该争时争,态度上该強时強,千万不要该打则打。有人说,现代社会中,庒制女人的还是女人,以上之“民意调查”竟与此言暗合,怎能不让人对某些女子的奴冷汗?

 等待救赎的‮女男‬们

 见异思迁不是罪恶,但不断的见异思迁,不如诚实地去看自己心理的欠缺。

 在久缺还没被发现从前,谁来爱你都一样。

 有些人穷极一生之力不断地在寻找Mr.Right或MissRight,不断地更换眼前人,除非他们老了、倦了,否则绝不休止。即使走入婚姻,也会发现眼前这个爱他的人,只会绑住他的手脚,而他的眼睛仍在外面寻找救赎。

 你说他们‮心花‬,其实他们在寻找“真爱”上,倒是非常真心。第五次爱情来临的时候,他们像等待救世主一样的虔诚。

 我不想用道德来看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看这种“等待救赎”的心理。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们情于警觉自己的惰。我们的头脑总认为,如果爱情,这个X+Y的变数得出不太让我満意的答案,那个问题存在于别人的Y,不在我们自己的X。于是我们期待以不断更换Y来寻求満意的解答,我们的逻辑不断地告诉我“这个女人(或男人)不适合你,你不要试着去找到真正的爱人。都是因为你的对象有问题,你才会过得这么不封闭。”

 可是,在你找到另一个男人或女人时,你又掉进同样的陷阱。爱情这个狡猾的东西,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充満神秘和挑战,显得十分具有‮逗挑‬,脸红心跳的你只会感觉世界非常美妙,他的声音是天使的声音,但不久,爱情一样弹疲乏,你的脑袋又会告诉自己:“再找另一个,这个不是我的真命天子。”

 “希望”使明天更美好,但在恋爱上不一定会使明天更美好。真正在爱情中疲于奔命的原因,是我们把一切罪过推给现在的爱人,自己并不肯改进。自恋性格重兼外表又长得好的人,又容易找到一个恋人。

 总是在希望,某一天某一个人出现,改变我们的命运。像等待仙女魔的灰姑娘,期待着神话。

 十七岁时,我们有理由这样期待,因为天真;二十七岁后,如果还在期待爱情的救世主,那可能是一种病态。这样的人,通常只有自恋没有自信,缺乏‮全安‬感。

 “‮全安‬感”是个很奇妙的字眼。我们好像在期待,有一双温暖的天使羽翼将我们覆住。事实上,任何人,即使是再亲密的爱人,能提供的‮全安‬感都是暂时的,或者只是因为新鲜感而产生的幻想。

 见异思迁不是罪恶,但不断的见异思迁,不如诚实地去看自己心里的欠缺。在欠缺还没被发现以前,谁来爱你都一样。

 还有一种人,思念总在分手后。以前的永远是Mr。Right。请先做这个心理测验:如果你现在身在国外,在热闹的街道上,过马路时,忽然看见念小学时坐在你身边那个曾经很漂亮英俊的女(或男)同学,着你过来,虽然她(他)比当时长高长胖了很多,你还是依稀认得她(他)的轮廓。你会:1.跟着那人的方向走;2.在相遇时把她(他)带到自己的方向;3.简单打招呼后分手;4.问电话再相约。

 选好了吗?我要公布答案了:选1的人,在与情人分手时,是以低姿态苦苦要求以期挽回;选2的人,根本不愿接受被抛弃的事实,死烂打也要把旧爱找回;选3的人很干脆,不爱我就算了,大家还是朋友,但也不地相见;选4的人,是藕断丝连型,动不动,想起旧情人,心头洋溢的都是她(他)的好。

 从“超级星期天”开始为艺人们寻找旧恩人或旧情人后“坊间”的一般大众心头多少起一点花。虽然我觉得这种大费周章的行为,多少伤及被寻找的那人平静的生活,为那人现有的家人也掀起大风波,但它对看热闹的、风马牛不相干的观众来说,确实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的一位学长说,他也因而想起他的初恋情人。当时他念台大,女友重考,由于恋爱谈得太努力了,女友第二年也没考上,据说,第三年她考上了,学校不在台北,但由于地缘相隔,也就失去联络。现在忽然很想她,不知她过得好不好?嫁了人没?笑容是不是依然灿丽如花?

 我和他是不经意在我家楼下相遇的。“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他说,从前的女友就住在这附近,每一棵树,每一块红砖都有他的回忆,所以他忽然来看看。昔人当然已经搬走,有历史可回味也是好的。

 他说,他也想找他的初恋情人,可惜他不是名人,他的初恋情人也不是明星,没有人会为他捎来她的讯息。

 爱情,是雾里看花、云中望月最美,朝夕相处再滚烫的爱都会化为平淡,曾经沧海的人都明白。思念总在分手后,距离会带来美感。有人说这是本“”的地方。我宁可往好处想,这个原理是在教我们:爱一个人,不必占据他。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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