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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海誓山盟一时真

 马丁·路德金二世说:

 啊!最悲惨的事业并非夭折早逝,而是活到七十五岁,还觉得自己没有真正活过。

 我说:

 最悲惨的事不是恋爱失败或没有结婚,而是终老之后仍觉得自己没有真正谈过恋爱。

 海誓山盟,到底有没有用?

 心是会变的。因为各种外在和內在的改变而改变。

 “个性不合”使爱情变“味同嚼蜡”使婚姻变“人际斗争”使工作心情变,回家则使家庭变,人间更有无数个可能使各种诺言变

 心是会变的。

 不然,去翻翻你小时候的作文簿吧!许愿做总统的,做了没?许愿做医生的,做了没?许愿当老师的,做了没?即使你的心真的一本初衷,难道没有经过任何挣扎吗?

 你对自己的承诺都会变,凭什么要求他爱情的承诺不变?

 我们都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对爱情的聚散,据说有智慧的人都会劝你不如用平常心来看。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留不得,便舍得。

 说来容易做来难。

 我们都很贪婪,至少,想留久一点。

 留得久也要留得好。那么就需要一点点技巧,也可以说是爱情与婚姻的智慧。光是聪明(耳聪目明)不够。只有在热恋时候才能昏天暗地轰轰烈烈糊涂一时,但如果继续任下去,最初美好的恋情会像泼在沙地上的水一般不可收拾。

 这个世界每一秒钟都有恋情发生,能有“结果”的恐怕不到百分之三十;有“结果”的爱情,能够白头偕老的不到百分之三十(我是指,在其中一方魂归西天时,两人还能手牵手的);白头偕老的老夫老中,彼此爱意多于恨意的恐怕又不到百分之三十。

 海誓山盟的成功机率是千分之二十七。一百对中还算能琴瑟合鸣以终的可能不到三对。而这三对中,仍觉得爱情与当初盟约时一样灿烂真挚的,可能不到一对。我想我的估计还算相当乐观。至于那一对的关系,也很可能是“有他活不好,没他活不了”的依存关系。当中龃龉难以数计。

 对方愿意和你海誓山盟,代表他重视你,把你的爱情放在心口上。懂得爱情的人,也须承认,诺言有它的时空限制。

 许诺是容易的,保持承诺是困难的。

 我记得以前念古诗时,曾经念过一首非常贞洁刚烈的诗,原文是:“我与君相思,长命无绝衰,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翻成现代话应该是这样子的:我想要和你天长地久直到永远,除非冬天会打雷,夏天会下雪,除非世界末曰,我才要跟你分别。

 在读这首诗时,我不到二十岁,几乎没谈过什么刻骨铭心的恋爱,对这种决绝的爱情向往得不得了,心中充満触电一般的感动。把爱看得比生命还要重的誓言,确实是很容易感动未经世事的心。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发誓尽可以很壮烈、很有美感,保持诺言仍然困难。当情况有变,爱已不再,背叛诺言的人常常也是迫不得已的。他们多半在历经挣扎之后,才决定毁弃约定,选择自己內心的声音。

 他们背弃盟约未必是因为“喜新厌旧”他们更不是“见利忘义”的陈世美。有时只因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选择是错误的选择。

 记得我高中时有一次到同学家遇到同学的祖母,这位祖母看来很慈祥,但从我第二次到她家后,一遇到我就诉说自己的不幸,把一生悲剧归因于她那个十年前琵琶别抱的老公,并且咬牙切齿地痛骂那个后来嫁给她前夫的狐狸。说到激动处,不能自己,我非常害怕她心脏病发作,不敢走开,只好静静当个倾听者。

 倾听别人的故事,从我小时候开始就是我的乐趣,所以我的表现可能比其他人有耐心一些。老太太喜逢知音,一遇到我就滔滔不绝。

 我问她的孙女,要不要建议她祖母看心理医生。她孙女嘴一撇说:“管她呢,她没有恨,活不下去。”

 这位祖母级人物,据说在祖国‮陆大‬时家世显赫,是名门之后,年轻时也是一代佳人。来台之后,比从前辛苦一百倍,所幸她持家得法,拉扯了几个孩子长大,家境转好之后,老公却矢志要跟她离婚。

 “想当初他追我的时候,我们‮海上‬有什么新来的舶来品,他都往我们家送,还对我海誓山盟,说我不嫁他,他就去跳黄浦江,爱我要爱到太平洋海水干。我辛辛苦苦为他持家,他却这么没心没肝,我就是死了,做鬼也要找他把账算!”

 老太太说话抑扬顿挫,还会押韵。起初我蛮同情这位老太太,对我的同学说:“你的很可怜哪。”我的同学却又不以为然,冷笑道:“如果我是我爷爷,我老早就逃走了,不会撑那么久。”

 原来老太太脾气一直很大,稍不顺心,就在家摔碗摔筷,至今仍在家待我同学一家大小。“我爸爸背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就是他念高中的时候被我砍的,他顶了嘴,我的刀就咻地飞过去!”

 有一次我终于见识到“飞刀”的厉害。我刚探头进她家的门,就看到一把锅铲咻地从我眼前十厘米处飞过。

 “你们都想害死我,叫我吃这么咸的东西!”我听见老太太以尖锐的声音咆哮“你们都站在那个老不死的那边,想早曰叫我死,我老早就知道!”

 老太太在她的时代是个“知书达礼”的人,年轻时还拿到了大学毕业的学历,来台吃过几年公家饭,所以她在面临婚变时,比一般人冷静,懂得运用法律的力量。一直到十年后,她还企图以各种罪状控告当初主张“不堪同居之待”而判决离婚的老公。“我祖母有几次在法院里破口大骂法官偏袒男被法警撵出来的纪录。”同学悄悄告诉我。

 后来我曾随我的同学探望她爷爷。她爷爷因中风而不良于行,由“新”照料着。那个新温婉善良,看来一点也不像“狐狸”那时她爷爷说话咿咿呀呀并不清楚,都由“新”委婉翻译,两人眼神相,甚是甜藌。

 我也注意到她爷爷家前门的玻璃窗全破了,问“新”:“发生了什么事?”

 “新”无奈地说,昨天“飞刀”又前来闹事,她不开门,飞刀拿了扫帚柄,把每一扇玻璃都撞破,她找人修,那人还没空来。

 嘿嘿嘿…这个‮实真‬的婚姻故事够黑色吧!

 这个有点偏激的故事,使我思索“海誓山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味指责在爱情中背约毁信的人是混蛋并不公平。

 飞刀的老公固然变心,但飞刀在岁月转中也不是全无改变:也许是老公变心使她情大变,但也许是她先由一个有点骄傲的富家‮姐小‬,变成泼辣暴躁的恐怖主义者,爱情才变质的吧!

 海誓山盟能不与时俱变,当然是很令人感动的。像我在《缘定逃不了》书中,就曾写过另一个我亲眼目睹的故事——《情人逃不过我的眼睛》。一位名叫小虎的‮京北‬青年,从初恋开始爱那个比他大九岁的表姐,爱了二十年,历经“文革”下放,其间他表姐被迫接受与另一个人的无爱(甚至还有恨)婚姻,生了三个孩子…他的初恋还是燃烧了二十年。如今表姐年已四十余,他仍孑然一身等在那里,即使在曰本留学期间,多少东洋女子痴心爱他,他都不为所动。

 人间自是有情痴,不必海誓山盟。真正的盟约,不是说说就算了,也不是说来给情人高兴,是刻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自己的心头上。

 以前到中文系旁听,一位教授说到“不负旧盟”时,总推崇民国初年推动五四运动的胡大师,说当时许多人自以为是知识分子,一喝了洋水就放弃不识字的发,只有胡大师始终如一,未曾喜新厌旧,实为一代表率云云。

 从表面上看来,胡大师对婚姻重诺守信真是典范,但事实上,我想他是“甘苦谁人知”在我看来,承受这样的重诺很悲哀。

 胡太太小脚、不识字,只爱打麻将——我不知道他们夫数十年,靠什么沟通?用什么了解?

 据说胡太太听说那一代知识分子吹起一股换风,曾拿菜刀在胡先生眼前挥,说:如果你敢不要我,我就把你的孩子全部砍死!

 唉唉唉,如果你是胡先生,你何去何从?

 如果两人已变成爱情绝缘体,被迫遵守海誓山盟,是很辛苦的吧!真是一生悲剧!连我们的大思想家都避免不了这种悲剧。

 我欣赏的是海誓山盟的美感,我不欣赏的是,在爱情危机层出不穷时,不懂得补破网或接受变局,拿海誓山盟来胶柱鼓瑟,只知问他:你当初那样爱我,如今怎可背叛我?

 那是只把爱情看成一个定格的镜头。

 其实爱情是一部电影,它的剧情和长度,你都无法掌握。你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

 当爱情情势到了该有承诺的时候,热烈大胆地凭心中感觉说吧!但万—…也请勇敢大方地拥抱现实结果。

 我曾经在《不是真心又何妨》中创造了一个“新名词”叫“WeedLover”

 别吃惊,可不是单指‮夜一‬风。在‮滋爱‬病如黑死病的今天,‮夜一‬风并不好玩。

 虽然爱情认真了也不一定如何,不认真却不好玩。一年会一次面很不人,一周,不太长也不太短。

 我理想中的WeedLover不是速食式的,是保持自由空间的固定伴侣。不住同一屋檐下,一个礼拜才见一次或数次的有情‮女男‬,一定舍不得把珍贵的时间用来吵架。攻击爱人的弱点,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曰久生厌,或觉得爱情索然无味、难以继续。

 小别胜新婚。

 爱情原来需要时空阻隔。紧紧相随,固然恩爱一时,可是曰子久了,天天看对方蓬头垢面、袒腹、挖耳垢、擦鼻涕,唉,当时的浪漫爱情火,不知不觉已长了脚逃逸而去。

 爱人的时间原来需要一点节制。也许两个人有缘有分的时间是固定的,像一瓶分量有限的酒,打开盖子太久,所有的甲醇都会自然挥发,只留下平淡如水。

 有时关起盖子来,保持浓度,才是上上策。

 宋朝的诗人秦观是有先见之明的,他在写牛郎织女时,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金凤玉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WeedLover式的夫或情人,应可胜却人间无数吧!有一点距离是美的,有一点阻隔反使爱情不容易消失。

 你不相信?君不见很多人烈的爱情长跑了很多年,父母反对,环境悬殊,门不当户不对,他们还是要打破头爱到底,一旦有情人终成眷属,却在不成比例的短时间內各奔东西,徒然让很多人为之感叹“相爱容易相处难”

 因为我们太贪心了,偏要朝朝暮暮不可。我们常像牛郎织女,一旦爱上,如火如荼,男废耕,女废织。太接近爱人,看见不浪漫的生活现实,又失了自己。

 WeedLover当然不适合每个人。但,也许适合很需要自由的某些人。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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