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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造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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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创造历史

 世界不是从一片混沌中忽然出现的。无论事物现在是什么状态,它们古时一定不是这样的,发展为现在的样子一定有其原因。

 进化

 如果你创造了一种奇异的生物,你就应该花些时间决定,从进化的角度,它们这些非同寻常的特征是如何出现并保持的。不是说要你考虑具体的进化机理——我们在现实世界中还对此争论不休呢!——但你得想想异种生物的特征有什么存在价值。

 比如说,在1988年新奥尔良世界科幻大会上,我在头脑风暴训练中讲到创造外星人的部分,问道:“这些外星人和人类有什么不同呢?”我不接受那些“他们长得像猫”、“长得像狗”这样的说法,要求他们想出些真正的奇特之处。

 然后有人说:“他们不通过语言。”

 我立刻坚持说我不想考虑心灵感应。“找找其它的方法。”

 他们提出了许多好建议,而其中一条特别出色:居住在水中的外星人,在个体间通过化学分泌物的方式直接换记忆。实际上,关于某一件事的特定记忆会像DNA一样复制自身。于是在换记忆后,群体中的每个人都能了解所有人所思所忆,如同亲身经历过一般。

 这样的社会不需要任何文字,甚至根本就不需要语言。其单一个体的重要相对来说比在人类社会中弱得多。死亡根本不足为惧,因为只要在死前传送出所有的记忆,那么他就好像是在群体中继续活下去了一样,因为社会里的每个人都会继承你所想过、做过的每件事!

 那时有人反对说,他们如果要记忆所有人经历过的一切,大脑肯定无法负荷。于是我们假定也有遗忘的机制——但不是不可逆转的。我们假定,他们设法把记忆以固体的方式存放,把它们造成建筑物——也许是一座摩天大厦,存放了他们所有的记忆。会有很多外星人终生的工作就是记住这些记忆的位置——也就是图书馆员。

 但是外星人为什么需要这样的能力?我们决定,是因为这种水栖生物的体很柔弱,速度也不快,有很多大型食动物以他们为食。学会用岩石和珊瑚盖起防护工事的,学会把自己的形体改变成其它形状的——或者是会把人们的形体融合起来,形成更大、更強壮的身体的部族,才能幸存下来。每个部族有着自己的存活之道,但它们之间无法。不过,假设学会融合身体的部族在融合时同时换化学物质,而出人意料地,其中一种分泌物就是记忆的复制品。

 我们设想,他人记忆入脑中的过程就像是服用‮品毒‬,给人一种欣‮感快‬。外星人们开始经常这样换记忆,而非只在受到威胁时才这样做。(也许这种‮感快‬的来源是结合身体时的‮全安‬感,因为融合是由于恐惧,而融合后带来的就是‮全安‬感和放松。)

 他们结合记忆并不会带来其它好处——他们还没那么聪明——但父母把自己的记忆传给孩子的话,他们在未曾接受父母记忆的同龄人中就会占有一定优势。

 于是记忆被一代代累积,不断加強。像拉马克的理论那样,后天学到的行为会遗传给后代。另外,由于发展于会结合彼此身体的部族,因此这些水下外星人保留了结合成各种稀奇古怪形状的爱好。

 这是个很好的外星社会的背景,可以在其上写出许多故事。

 一个星期后,我来到南卡州的加夫尼,和杰姆·卡梅伦讨论把他的电影《深渊》(TheAbyss)改写为小说的事。他的剧本写得非常出色,但有一点他忽略了——一般都会这样——就是关于外星人的部分。在电影里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待外星人的来龙去脉,但我的小说版本里应当有所阐述。

 为此,我从首先来地球殖民的那个外星生物的角度,专门写了一章(不过没有正式发表)。我发现在新奥尔良的头脑风暴课程中讨论到的一切都那么有用。这简直是最好的进化论制作的骨架,电影里异形的所有怪异举止都可以挂在它上面而得到解释。实际上这大概是我所有科幻小说中刻划得最好的外星人了。这可能是由于我有两个‮立独‬的灵感来源:头脑风暴课程和电影剧本。它们提供了各种各样的需要解释的奇异行为。从电影剧本和新奥尔良讨论的进化道路之间的张力中,诞生出了真正复杂、可信而且有趣的外星社会。

 你也许会认为你书中的异形应当保持陌生和神秘感,但让他们的进化发展历史保持空白并无济于事。如果你不知道他们的外形,他们的行为背后的理由,那你的小说只会让人如堕五里雾中。但如果你对他们的思考模式了如指掌,你就能更精确,更详细地描写他们的行为;你会想到许多绝妙的,真正富有新意的曲折情节。你将引领读者到达真相的边缘:外星人们所作所为究竟是为了什么。神秘之处在于,读者永远也无法确认真相,而你可以。多阅读些科幻小说,你会看出哪些作者思考过这些问题,而哪些只是装作思考过了。

 历史

 即使你只写人类社会,世界构建中及其重要的部分也是了解主角们的历史。你不能光写镇上有个蛊惑人心的神父,带领一群迷信他的教徒狂热地焚烧书籍,那多半会显得很傻。你应该慢慢来,想出这些人跟随神父的原因,他们信任、崇拜神父的理由。

 不要満足于简单的答案。“因为他们是一群死硬的顽固分子”对一本好的小说没有好处。他们在你故事的高时也许表现得像一群暴徒,但在这之前,他们是‮立独‬的个人,性格各异,由于不同的理由追随着神父。这部分是由于神父有出众的魅力。但“出众魅力”又是什么意思呢?

 以前肯定发生过某些事情。比如,米克和杰娜愿意为巴克·非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是因为他们的婴儿生病时,尊敬的巴克·非神父曾经来到他们家,看着孩子的眼睛,然后以双手覆盖他的头部,说:“吾见祢从基督处来到我们这个世界只有数周,祂付祢重要的任务。魔鬼使祢的身体病痛,但吾亦知只要祢高尚威赫的灵魂愿意,便可自行抵抗病魔。但吾无法请求祢治愈自己。不。祢能看见世界上一切琊恶,而祢如此纯洁善良。若祢不愿在此世间多停留一分一秒,吾亦不敢指责于祢。然吾祈愿祢能留下。我们需要祢。”

 婴儿几天之后死了。但夫俩并未指责巴克·非未曾为孩子治疗,而是肯定自己的孩子过于纯洁,以至不愿留在这充満琊恶的世上。他们把这事告诉了别人。由于他们讲述时带着強烈的热情与信仰,其他人也相信了他们。他们这样做有一半是由于上帝曾经让他们成为最纯洁的孩子的父母。如果谁对巴克·非神父的察力有所怀疑,那就跟侮辱他们死去孩子的坟墓一样不可原谅。

 也许你根本无须在小说里写出这段故事。但你有了这个设定。有了它,有了这个小镇的历史,这些暴徒对你而言就不再是些陌生人,不再是被你牵着线作表演的木偶。他们成为了有血有的“人”你的故事因此也将更丰富,更可信。

 人物小传。你也应该多了解一些尊敬的巴克·非神父。你应当写下他传记的一些片断。在小说里,传记不仅是为了给人物一份简历——何时出生,学校表现如何,何时获得学位,已婚还是独身——对小说来说,重要的是原因。

 巴克·非为什么做了神职人员?他以前有真正的信仰吗?在米克家面对婴儿时,他是完全相信自己所说的话,还是半信半疑?抑或带着內疚在撒谎?他是否相信自己有能力看透别人的心灵,只是因为人人都相信他?也许这就是摩西讲述十诫时的感觉,他这么告诉自己。也许他只是虚构出一切,但他所想的都变成了现实,因为上帝真的与他同在。

 你对人物过去的经历,以及其之所以有这种经历的了解愈多,你的故事就会越复杂生动。各种人物,社会,看上去会栩栩如生。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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