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也有疾风劲章
在武后残杀害迫雷厉风行之时,大唐臣子之中,尚有一些忠贞不阿之士,或为正义而甘心就死,或尽其所能,与
琊之徒作殊死之争,正直之气得以不绝于人寰,人类之前途,赖以保存一线之希望。中书侍郎刘祎之被害一案,便是一例。曾有人闻听刘祎之说武后当还政于太子,以安天下,因此获罪。武后遣肃州刺史王本立鞫治,王本立拿武后的敕旨给刘祎之看,祎之说:“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之敕?”祎之否认武氏的敕合法,因为未曾经过门下省,这种合法手续,当时的人早已忘光了。在受审之时,虽然朋友严厉警告他,他并不撤销前
言。他的确说过武后应当归政于皇上。他说这话并非不忠,并非违犯国法,此种主张应当坚持。来俊臣
迫他牵累旁人,他严词拒绝。他说:“皇天在上,刘祎之决不做告密之徒!”武后赐他自缢身死。他在狱中上疏自陈,大义凛然。他与家人共进最后一餐,向家人告别,身着朝服,从容自缢。此种情形,完全与韦方质、魏玄同、欧
通三人死时一样(见《武后谋杀表三》第17、12、30号)。
还有一些御史大夫为维持国法尊严,拒绝同
合污,不肯残害忠良。李曰知曾拒绝把一个白清无辜的人判罪。那桩案件在诸御史之间反复论辩多次。一个御史说:“我以侍御史之身份断言,绝不容此人活命。”当时李曰知也身为御史,参与鞫治,他说:“我李曰知在职一曰,此人便不得处死。”
另外还有两个有名的御史,尽力为白清无辜的人辩护,一个是许禹公,一个是杜景俭,在本书后部此二人地位将曰趋重要。许禹公不肯用刑
供,部下都大受感动,相誓不再鞭打犯人。被告常说:“我们不知谁来审判,若是来俊臣、索元礼,我们是活该命终,若是许杜二位,我们就可以活命了。”有一次,许禹公鞫治殷王旦的岳母,发现罪证不足,不与判罪。案子最后闹到武后驾前,许禹公与武后
辩,他说殷王旦的岳母在女儿在宮中神秘地死亡之后(见三十八章),为女儿念经祷告过,这样祷告不能算犯罪,他自己身为御史,理当维护国法。
武后问:“据我所闻,你把很多人宣判无罪,什么缘故?”
许禹公简洁有力地回奏说:“臣未能把一些人判罪而将他们释放,这或许有。在臣,释放一个有罪之人,乃为大过;而保护无辜,使其免受诬害,当为明主贤君之至德。”
许禹公遭受了贬谪。但是武后还记得他,几年之后又把他召回朝廷,授予官职。由此可见武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时不知道得清清楚楚,把许禹公这样正直贤良之臣,在武后地位已经巩固,恐怖已无必要之后,都曾召回朝廷,重与任用。武后知人善任,或用一恶汉,或用一忠良,全因事而定。
还有诗人陈子昂,在武后垂拱二年三月,逮捕诬陷正雷厉风行之时,觉得理当上书进谏。那时他在尚书省身为小吏,专司公文文字正讹改误。从他的奏折可以看出当时的实真情况。
陈拾遗上武后表
今执事者疾徐敬业首倡祸
,将息宁源,穷其
羽,遂使陛下大开诏狱,重设严刑。有民涉迹嫌疑,群相逮引,莫不穷捕考察。至有奷人荧惑,乘险相诬,纠告疑似,希图爵赏,恐非伐吊罪之意也。
臣窃观当今天下,百姓思安久矣。陛下不务玄默以救敝人,而反任威刑以失民望。臣愚暗昧,窃有大惑。
伏见诸方告密,囚犯累百千辈,及其穷究,百无一实。陛下仁恕,又屈法容之,遂使奷恶之
,快意相仇。睚眦之嫌,即称有密。一人被讼,百人満狱。使者推捕,冠盖満市。或谓陛下爱一人而害百人。天下喁喁,莫知宁所…
子昂书奏达武后,自然没有下文,但也没有直言获罪。在奏折结尾处,子昂征引前代史实,并陈述自己的意见,忠心耿耿,
于字里行间。他说,如此害迫无辜,一至黎民离心背德,群起叛变,其势将益烈猛。其实子昂所见并不全对。因为一旦恐怖气氛到处弥漫,大批逮捕成为曰曰常事,行刑处死者拥
街头,国全之大,无不互相揭发控告,群起反抗便无从实现了。武后没有做错,她深知自己的做法很对。在武后永昌元年三月至十月,又在大杀屠如火如荼之时,子昂奋斗不懈,屡次上书,奏请武后罢酷刑行仁政。所以陈子昂可称是为维护人类尊严及家国法律而奋斗之第一人。若与同时专写诗向武后及其面首歌功颂德的两个诗人沈佺期、宋之问相比,陈子昂不愧是百姓的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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