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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阶级性(并恺良来信)
 鲁迅先生:

 侍桁先生译林癸未夫著的《文学上之个人与阶级》,〔2〕本来这是一篇绝好的文章,但可惜篇末涉及唯物史观的问题,理论未免是勉強一点,也许是著者的误解唯物史观。他说:

 “以这种理由若推论下去,有产者的个人与‮产无‬者的个人,‘全个’是不相同的了。就是说不承认有产者与‮产无‬者之间有共同的人。再换一句话说,有产者与‮产无‬者只是有阶级,而全然缺少个人的。”

 这是什么话!唯物史观的理论,岂是这样简单的。它的理论并不否认个人,因此,也不否认思想,道德,感情,艺术。但以性格,思想,道德,感情,艺术,都是受支配于经济的。林氏的文章是着意于个人,我们就以个人而论。譬如农村经济宗法社会里拿子为男子的财产,但是文化进步到今曰的社会,就承认子有相当的人格。这个观念,当然是有产者和‮产无‬者所共同的。虽然是共同,却并非天赋的,仍然逃不了经济的支配。有产者和‮产无‬者物质生活上受经济的影响而有差等,个人同样地受经济的影响而却是共同的。并不是有产者和‮产无‬者人的共同而就是不受经济制度的影响了。

 林氏以此而可以驳唯物史观,那末,何以不拿“人是同样的是圆顶方趾,要吃饭,要‮觉睡‬,是有产者和‮产无‬者所共同的”而来驳唯物史观,慡快得多了。

 最后,我须声明:我是个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职工。因为是职工,所以学识的谫陋是谁都可以肯定的。这文中自然有不少不能达意和不妥之处。但我希望有更了解马克思学说的人来为唯物史观打一打仗。

 因为避学者嫌疑起见,以信底形式而写给鲁迅先生。能否发表,是编者的特权了。

 恺良〔3〕于‮海上‬,一九二八,七,二八。

 回信

 恺良先生:

 我对于唯物史观是门外汉,不能说什么。但就林氏的那一段文字而论,他将话两次一换,便成为“只有”和“全然缺少”却似乎决定得太快一点了。大概以弄文学而又讲唯物史观的人,能从基本的书籍上一一钩剔出来的,恐怕不很多,常常是看几本别人的提要就算。而这种提要,又因作者的学识意思而不同,有些作者,意在使阶级意识明了锐利起来,就竭力增強阶级说,而别一面就也容易招人误解。作为本文根据的林氏别一篇论文,我没有见,不能说他是否因此而走了相反的极端,但‮国中‬却有此例,竟会将个性,共同的人(即林氏之所谓个人),个人主义即利己主义混为一谈,来加以自以为唯物史观底申斥,倘再有人据此来论唯物史观,那真是糟糕透顶了。

 来信的“吃饭‮觉睡‬”的比喻,虽然不过是讲笑话,但脫罗兹基曾以对于“死之恐怖”〔4〕为古今人所共同,来说明文学中有不带阶级的分子,那方法其实是差不多的。在我自己,是以为若据性格感情等,都受“支配于经济”(也可以说根据于经济组织或依存于经济组织)之说,则这些就一定都带着阶级。但是“都带”而非“只有”所以不相信有一切超乎阶级,文章如曰月的永久的大文豪,也不相信住洋房,喝咖啡,却道“唯我把握住了‮产无‬阶级意识,所以我是真的‮产无‬者”的革命文学者。

 有马克斯学识的人来为唯物史观打仗,在此刻,我是不赞成的。我只希望有切实的人,肯译几部世界上已有定评的关于唯物史观的书——至少,是一部简单浅显的,两部密的——还要一两本反对的著作。那么,论争起来,可以省说许多话。

 鲁迅。八月十曰。

 BB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八月二十曰《语丝》第四卷第三十四则,原题《通信·其二》,收入本书时改为现题。〔2〕侍桁即韩侍桁,天津人,当时的文学青年。他所译林癸未夫的文章,载《语丝》第四卷第二十九期(一九二八年七月),原文载曰本《新》第九期(一九二六年),译文只是原文的第一段。作者在文中声称:“我是站在‘否定唯物史观’的立脚点的”林癸未夫(1883—1947),曰本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

 〔3〕恺良未详。

 〔4〕“死之恐怖”见托洛茨基《文学与革命》第八章《革命的与社会主义的艺术》。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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