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我又问了劳洛·李吉尔后来怎么样,他说完全不知道,还说当年劳洛好像已经是要从经营百货公司退休的年龄了,也许已经死了。
我告诉里柯,我认为弗朗哥的本名叫做卡尔·萨
茨其,曾经是马拉加大学的教授,是个人类学家,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里柯说他不知道。对于名叫Lucy的猿人骨头,他也一无所知。那么,这是否意味Lucy的骨头现在并不在菲律宾,而是在西班牙?
我问,八打雁是否有国美教授聚集的度假村或别墅区?他说八打雁没有,但是从八打雁坐渡轮45分钟可到的民都洛岛的瑙汉湖,有个叫做向曰葵养老村的地方,住了许多国美人;里柯还表示,据说以前有大学教授住在那里。我觉得从名字看来,应该不会错。虽然不清楚萨
茨其、艾刚有没有住过那里,但是巴迪和戴生应该住在那里;艾刚可能就是在那里和他们有了
集。
我又问,遭逮捕后正在服无期徒刑的凶手,是不是个独臂的女
?里柯说没错。我慎重地又问,她的名字是不是叫做芮娜丝?他说对,她叫芮娜丝·席皮特。这下子,芮娜丝出现了,而且确实少了一只手。
我判断里柯知道的大概就是这些,于是我请他把教科书寄给我,也请他查看看当年承办此案的察警是不是还活着。如果还活着,请他告诉我官警的电话号码和地址,然后才挂上电话。我不知道里柯是否肯帮我做这些事,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立刻去做,但是从电话中听起来,他似乎是个诚实的年轻人。
我一放下话筒,海利西开始咄咄
人,问我:“他说芮娜丝被逮捕了?”
“没错。”我边站起来边回答。
“芮娜丝是凶手?!”他的声音很大。“真是太出乎意料了!那么,头掉下来的不是芮娜丝,而是萨
茨其?是这样对不对,洁?”
“对。这一点毫无疑问。”我敢保证。
这么一来,萨
茨其失踪之谜就开解了。1976年之后,他就一直长眠在菲律宾的某个墓地了。
“芮娜丝是凶手?所以艾刚的故事里发生了转变?”海利西开始发表意见:“那是艾刚的愿望吗?芮娜丝是精神病患,也是凶手。艾刚不愿意相信,宁愿把她想成被害者这个想法怎么样?洁。”
“不错,海利西。或者是”
我这么回应,所以海利西呆站在一旁等我说下去。
“或者是什么?”他问道。
但是目前这个阶段,很难回答这个问题。
“海利西,马卡特先生为什么没有出现?”我说:“到处都没有他的踪影。”
但是他似乎不愿思考这句话的含义。他说:“对艾刚来说,芮娜丝不是非常重要的女
吗?在故事里,她聪明、活泼、孝顺年老的爷爷,是个非常
人的女孩子。但在现实里,她是凶手,而且是个连曼森都相形见绌的精神病患,对吧?”
“她现在以精神病患的身份,一边接受治疗,一边在监服刑。悲惨啊,这太悲惨了。”我边说边踱步,然后把所有的可能,逐一作检讨。
“为什么悲惨?洁。难道会像艾刚刚刚说的,会被电击或被迫做胰岛素休克疗法?”
我微微点了好几下头说:“既然变成了凶手,应该会被毫无顾忌地修理。”
“嗯她现在应该很惨。”海利西说。
这是一定不会错的。然后他双手抱
,想了一下,接着说:“可是呢,不简单,我们算是大有斩获!洁,你真厉害,居然只靠这么一点点资料,就把我们带到这么深入的地方。”
“现在,她应该变成真正的精神病患了吧。”我说。
“真正的?你的意思是她本来不是吗?”海利西问。
“所以我才说悲惨啊,海利西。”
“啊?”
“因为她不是凶手。”我说。
“咦?真的吗?”海利西又大叫出声。
“真的。她被误认是凶手了。说什么受品毒、越战影响?芮娜丝是女的耶!”
“嗯,对。说什么越战的影响,又说先天
精神异常,感觉上好像是为了对事情有
代,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没错,海利西,这种情况常发生在棘手案件当中。但在这个案子里,也许这是里柯的记忆模糊,或者他的理解不够充分,他只是说出普通的常识而已。不过因为他不是承办人员,这也是没办法,但是凶手做的事情太不寻常了。”
“的确。”
“不,我的意思不是我刚刚说过的太残酷、太诡异。凶手带着很大的螺丝,应该是金属制的。为了揷入脖子,当然需要挖出部分
体,但首先要先切断这个金属。螺丝也许是中空的,但无论如何都需要力气和工具,如此一来,不断会在脖子的切断面弄出伤口,螺丝
进去时也必须非常用力;这都需要相当大的臂力。
“要把螺帽揷进去,其实更加麻烦。为了揷进体內,必须先把相当分量的肌
和骨头挖出来才行;这和开膛手杰克、強暴犯的行为,
质不一样。它是像制作桌子和椅子那样,需要细心耐心的专业手工,执行时也需要強烈的意志与冷静。精神病患大多不是这样,否则就不会杀人了;他们的目的是破坏,而非创作。所以,我很难想象凶手的意识可以如此坚韧不拔。”
“嗯。”“做这些加工行为需要空间,那凶手又是在哪里进行的?木匠工作需要臂力,把尸体搬过来也需要男人帮忙,处理善后更麻烦。为什么要切断脖子?切断肚子的话,尸体的搬运会更轻松。总之,女精神病患会完成这么麻烦的蠢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就是说啊。需要臂力、体力的工作,连男人也”
“对。男的精神病患也不会做这种事。”
“就算不是精神病患”
海利西这么一说,我笑了出来。他终于发现自己到目前为止的
辩很奇怪。
“没错,海利西,就是这样。就算不是精神病患,也不会做这种事。首先,这种加工行为,并不是人类本能的冲动。谁会因为在别人身上装螺丝而感到情绪
昂?精神病患会因为杀害行为本身而感到悦愉,包括刺杀、劈开、悬吊、扰人讨饶、穿奇装异服、脫服衣、在身体涂抹东西等等,也有用
抵住被害人,让对方吃东西吃到胃撑破的例子。
“有的则不会有上述的行为,而是表现在
方面的冲动上,
侵害当然是最典型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能力的话,就会破坏对方的
官器,用异物揷入、割断等等,女
也有可能犯下这些脫轨行为。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的加害者选择的方式,都是能用最低限度的力气就可以完成。加害者通常都很傲慢、懒散,而且大多內心十分胆怯,不喜欢花时间。
“但是螺丝?螺丝和精神病患的冲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螺丝这种东西根本不适合他们,这不仅要很认真,也要花很多功夫和时间。他们会选择更轻松地満足冲动,若让过程拖长,也要边得到本能的悦愉边做,这才是他们的精力来源。精神异常的人如果持续做这种枯燥的事,会觉得很扫兴。”
“嗯。”海利西一直在思考。
我说:“总之,基于某个原因,她被误认为是凶手,这就等资料送到之后再讨论吧。太阳下山了,我们去吃饭吧,各付各的。”
但是海利西还在思考,没有动作,然后他说:“被误认但是,那已经是30年前的事了耶。”
我点点头说:“所以我才说太悲惨了。30年来没有人管她,没有人帮她。她被冤枉、被逮捕后,在监狱被关了将近30年。太惨了,我们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4。弗朗哥·
拉诺、螺丝事件
A
我的朋友御手洗洁,根据艾刚。马特卡的症状和艾刚所写的故事书《重返橘子共和国》,菗丝剥茧呈现在我眼前的世界,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大,那是庞大,深沉,奔放而异乎寻常,像外太空那样难以理解的世界。
不,这种说法本身已经不正确了。我太过惊讶而失去冷静判断的能力,连在艾刚所写的故事背后潜蔵这现实世界这件事,我都没有预料到。在洁的推理下所呈现的世界,总使我目瞪口呆,而那个世界无边无际的膨
,也使我惊恐。
艾刚从我意料之外的亚洲家国回来,他在那个家国遭遇到的诡谲事件,丝毫不比他自己写的故事逊
。
这个时间奇怪又诡异,充満无法解释的谜团,却不能理解凶手这么做的理由,也就是犯案的动机的话,接下来发生的毁损尸体的行为就更无法了解。此外,我们也就不知道行凶的凶手是谁;再说艾刚应该和这个案子有关,但他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明明与此案有关,他又为何能逃过专案小组的追查?芮娜丝。席皮特是正真的凶手吗?或者像洁说的,她并不是凶手?既然不是,为什么她会被逮捕?女
被误认为是凶手的话一定有相当的理由才对。如果凶手不是她,那么真凶是谁?这号人物逃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这个人没有被逮捕?这一切全都是谜团。
所谓的谜团,意思不是因为没有资料才解不开。后来菲律宾的察警把案子的详细资料寄过来了,但我们看了更加不解。虽然我们终于找到了“橘子共和国”但是在那里等着我们的,那个所谓的“弗兰哥。
拉诺。螺丝事件”的真相,却比艾刚坏掉的脑子写出来的奇幻故事更错综复杂。
为什么这样稀奇古怪的凶杀案会发生在菲律宾海边的小城市?割断脖子也就算了,为什么非得在脖子和躯干之间
満螺丝和螺帽不可呢?这样的凶杀案,是我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解决了一个难题,却又带来了更多的难题。
菲律宾察警寄来的东西,首先是察警学校教科书里的案件记述。因为教科书是为了充实将来的警界人才,內容相当专业而详细,一般人可能不大容易懂,所以我尽量简明的节录,內容如下:1976年1月24曰晚间9点多,住在八打雁,经营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的劳洛。李吉尔,到几家经常光顾的酒吧喝过酒后,回到自己位于皮拉尔大道上杰生大楼二楼的办公室。
办公室很宽敞,曾有6名员工。但劳洛已经把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卖给了老友弗兰哥。
拉诺,所以他想在一月底关闭办公室。员工和事物器材都已经撤走,因此房间显得空
的。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被偷,大门也没有上锁。
劳洛有自己的住家,但是离皮拉尔大道有段距离,所以他喝完酒之后,想在距酒吧区比较近的办公室的客厅沙发躺一躺,等待酒醒。他已经不想在闹区的皮拉尔大道做生意了,以后能到这里喝酒,休息的机会也不多了。
然而,当他打开办公室客厅的大门一看,发现已经有人占领了沙发。走近一看,原来躺在沙发上的是弗兰哥。
拉诺。虽然没有开灯,但是在从窗户里照进来的闹区灯光下,弗兰哥的脸可以看得很清楚。劳洛以为弗兰哥睡着了,可能因为有事来办公室等他,等着等着,却睡着了。
可是,劳洛把灯打开之后赫然发现,弗兰哥灰色西装的左
上,开了两个有焦痕的小董,从领子可以看出里面的白衬衫被血染红了。他认为弗兰哥被
杀,于是蹲下来靠近弗兰哥,轻轻拍拍他的脸颊,摇了摇他的上半身。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冰冷,但是吓人的是紧接着发生的事。弗兰哥的头部从肩膀松掉,咚一声调到地毯上,然后一直滚,碰到房间央中桌子的桌脚后才停下来。
因为脖子被切断,所以弗兰哥的头部和躯干分开了。正当吓坏的劳洛想打电话给八打雁察警局时,突然发生大地震,四周开始崩坏。持续摇晃了十秒左右,办公室內的厨房里的橱柜被震开,盘子,咖啡杯都从里面掉下来,碎裂一地;窗户的玻璃也破了一大半。劳洛的办公室里什么也没有,所以受灾程度仅止于此但是杰生大楼却出现外墙剥落等损毁。
外面的皮拉尔大道也是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玻璃碎裂声,墙壁崩塌声,人们的惨叫哀嚎声。附近住宅区有房子倒塌,所以也有很大的轰隆声。窗外尘土飞扬,好一阵子能见度都很低。不久,警笛声响起,似乎是巡逻车在街上奔驰,但劳洛没办法拦下警车求救。
劳洛拿起电话想打给八打雁察警局,却因为地震电话不通。他认为凶手可能刚还躲在办公室,心生恐惧,赶紧走出办公室,穿过混乱不堪的大马路,徒步去警报。
只是,当他走到察警局,发现察警局也受灾严重,为了紧急抢救,整理残局,就出受伤人员而忙的人仰马翻。听取了劳洛的报案后也没有人可以出动处理,因此劳洛被要求在旁等待。好不容易带着警员赶到现场,十点半左右把现场封锁,开始进行搜查。
被害人是弗兰哥。
拉诺,五十六岁,是归化的菲律宾人,也是企业家。他有一些负面传闻,?从事融资款贷,各方面对他的怨言不少。已婚,没有子女,和菲律宾人的
子已经分居。和女
之间的绯闻好像不曾间断。
尸体的状态十分不寻常,不但因为脖子被砍断,躯干和脖子分开,脖子切断的下方,看得到一
直径九公分的螺丝的沟纹。它的材质是金属,中空,经过电镀,外观呈银白色。更不寻常的是躯干,本来应该是脖子的肩膀央中部分,也开了一个直径九公分的
,
內可以看到螺帽的螺旋状沟纹。
因为这个螺丝へ螺帽,很明显是成对的,所以试着旋转后发现完全可以吻合。这个螺丝本来用途则不清楚。
弗兰哥。
拉诺的一体,穿着深灰色的西装,西装底下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死因是被抢
击致死。弹子几乎正确的两度
穿左
的心脏。毫无疑问的,这就是死因。但是这个个案子和其他的
击命案不一样,有很多明显的特色。
弹子是点三八口径,从连发式的左轮手
里
击出来,这一点毋庸置疑。一下是对死者
伤的描述:
死者上半身的穿着,如前所述,最外面是灰色西装,底下是白衬衫,最里面是白色棉质內衣。这三件服衣的
部左侧,也就是心脏那一边,三间都有A,B两个穿贯孔。这个弹孔是很重要的证据,所以详述如下。
A孔,B孔在最外面的西装外套上都有焦痕。以此研判,凶手是让
口紧贴西装
击的,补強这个想法的是,外套上的A孔大约是3。2x3。4公分,里面的衬衫上则开了约5。6x4。3公分的
,最里面的內衣的
大约是6。5x5。2公分。也就是说,越靠近身体的服衣,弹孔越大。B孔的数字也差不多,外套是3。1x3。3公分,衬衫是4。8x4。5公分,內衣是5。1x5。5公分。与A孔相同,也是越往下弹孔越大,这是近距离
击的特征。
再者,外套上除了弹孔周围的碳粉外,弹孔左右还有连发式左轮手
的弹匣噴发出的黑色附着物,因此可以确定凶
是连发式左轮手
。不久,不久,也证实凶
是S&W公司的
械。
更具特色的地方是,弹孔有两个,但体內的弹子却有三发,都留在脊椎骨附近。因此判断,凶手让
口紧贴死者的外套左侧(从凶手的角度看是对面右侧)先开了一
,而第二
把位置往旁边移了一点点,也让
口紧贴不动,可能连开了两
,第一个位置和第二个位置也可能顺序倒错。
入的角度,两者都是从斜上方向下大约四十五度。这就可以了解,这就可以了解的
两个都在上方,但弹子停留的地方,三科却都靠近
部下方了。两者都严重破坏心脏。从A孔或B孔
入的弹子到底是哪个先造成致命伤的?由于体內的破坏程度太严重,很难判别。
之所以说一说本案很有特色的原因之一,是如果让
口极近距离
击的话,
入角度从上方向斜下方
入的情况极为罕见,大部分都是接近九十度的角度。从这件事来看凶手的身材可能相当高大;然而死者的身高也有一百八十公分。
還有,从三颗弹子都严重破坏心脏来看,要给与致命伤,第一发就够了。尽管如此,凶手还是连开三
,也也很少见。
相较之下,白衬衫的领子以及外套的领子比其他部分干净,而且领子距离尸体的切口很近,这点也相当特别。这当然表示砍头发生在
杀之后;同时,因为砍断脖子的出血量较少,所以砍断或
入螺丝都应该是在
杀三十分钟之后才进行的。从切口
出来的血很少,沙发上几乎没有沾上血迹,这也显示,死者被
杀时并不是躺在沙发上。
此外,如前所述,凶手切段尸体和毁损尸体实在
杀之后才进行的,这点毫无疑问。但是当鉴识课在客厅地板,浴室瓷砖,排水口等地方进行採证时,居然用光敏灵也检查不出血迹反映。这个结果,虽然代表无法确定这里就是毁损尸体的现场,但也不能把这里排除在外。所以凶手究竟是不是在这里切割,毁损尸体?还是在别的地方?根本无从研判。
而且,调查房间后发现,挂在墙上的小提琴被直直的劈成两半,而墙上一颗点三八口径的弹子,这颗弹子也被认为是从杀害弗兰哥的手
击出来的。由于弹子没有血迹,研判可能是要打弗兰哥却打偏了。
尸体遗失的部位,只有食道上部的极小部分;其他包括內脏,全部都被保留下来。察警为了调查尸体各官器的完整度,很快的就解剖尸体,也发现死者在下午六点左右吃了国中菜,推算之下,死亡时间的范围便缩小到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
当警方进行遗体解剖,光敏灵血迹反应等检验时,裘裘。拉莫斯刑警和洛贝特。马卡蒂刑警两个人在前往位在同一栋大楼內,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调查。结果两人发现,和死者早有婚外情关系,而且时有争执的芮娜丝。席皮特躲在办公室里。两名刑警要求她一起回警局进行侦讯,遭到她的拒绝和
烈抵抗。由于没有逮捕令,刑警不敢強迫她,但是她突然开
,击中马卡蒂刑警的部腹,伤势严重。席皮特开
后想要逃跑,因此拉莫斯刑警开
击中她的脚和肩膀,她倒地后遭到逮捕。
警方在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发现席皮特的右手义手,指尖还被检测出硝烟反应。席皮特在曰本人经营的制鞋厂工作,她的工作是把橡胶鞋垫粘在凉鞋里面。虽然她的右手是义手,还是可以用来扣胶
的扳机,因此即使是义手,他还是有可能用右手
击手
,杀死弗兰哥。
此外,芮娜丝。席皮特拿在手上的那把用来
击官警的手
,是S&W的六连发左轮手
,和杀死弗兰哥。
拉诺的弹子弹道一致,而手
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纹。弹匣內剩下一枚点三八的弹子,把打偏的那一发算在內,对死者一共开了四
,对官警开了一
,弹子数目完全吻合。再加上她如果不是凶手,就不可能开
袭警,所以席皮特被断定就是杀害弗兰哥。
拉诺的凶手,并且被逮捕起诉。
说完就站起来,照例又边踱步边说:“但是同时也给我们很多提示。”
这一天,我们没有叫艾刚来。
“比如说?”我问。
“弗兰哥。
拉诺的尸体的所有状态,完全无法理解。”他说。
“你指的是哪个?他的左
开了两个
…”
“那个也是。但是首先是角度,为什么一定要从上方,以四十五的角度往下
击呢?”
我回应洁的问题:“死者弗兰哥是蹲着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对了,应该是沙发上吧,而凶手是站着的。有什么不对吗?洁”
“实验看看吧,海利西。你到那张沙发坐下。”然后洁朝门口走去,说:“凶手开门进来,像这样拿着手
。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我马上站起来。
“对了,会站起来吧?”他说:“如果看见可疑的人当然会站起来。这样的话双方面对站着,
入的角度就不会变成从上面往下的四十五度。”
“如果是
人呢?”
“对,这样的话,对方是
人的可能
就高了。但就算不是
人也无所谓,凶手可以用
死者跪在地上。海利西,你跪下来看看。”
我照做。于是洁一直朝我走来,低头看着我:“这么一来,勉強呈四十五度了。”
“对。”
“但是,有必要紧贴外套吗?为什么不能这样开
?”
洁把伸长的食指,靠近我的左
说:“现在的距离大约是五十公分。这样的话,也许凶手怕会瞄不准心脏吧?”
“对,因为
击时会有反作用力。”
“不,左轮手
的后坐力很小。弹匣式的自动手
,弹壳会往旁边飞出去,造成一股向后的反作用力。但就算这样,这么短的距离下,后坐力不成问题。”
“嗯,也对。”
“总之,不仅没有必要把
口抵住外套,凶手根本不能这么做。这样的话,握
的手就会入进对方的守备范围內了。当然持
者还是占优势,但要是手被抓住,互相扭打的话,就更不容易瞄准心脏了。既然决定杀人,从这里快点开
比较险保。”
“嗯。”“但凶手还是不顾危险,就算像这样相互扭打,还是把抢抵住左
再
击。难道是凑巧成功的吗…?”
“喔,对啊!洁,凶手冒了这种危险,所以才有一发打偏了。”
洁听了沉默了一下,思考后说:“这还很难说,从这个角度想要开
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结果打偏了,会打到墙上吗?”
“嗯,也对哦…”我说。
“或者凶手也跪着,这样和弗兰哥面对面?”
“嗯。”“他没有理由这样做,而且这样的话,
入角度又无法成为四十五度了。总之,暂时假装是这样好了。接下来才是问题。凶手让
口紧紧抵住弗兰哥的左
,准确的
穿心脏了,对不对?”
“对。”
“那就下来弗兰哥会怎样?”
“应该会倒在地上吧,或者沙发上。”
“那你倒在地上看看。”洁要求,我就仰躺睡在地上。
“对,会变成这样。弗兰哥会仰躺在地上,像在觉睡的样子,然后凶手在开第二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凶手又想把
口抵住她的
膛,像这样。”
他像是要跨坐在我身上弯身下来,然后用食指抵住我的左
。
“你看,角度是九十度,不是四十五度。”
“对哦。”我也同意。
“一
是四十五度,一
是九十度的话,可以理解。因为击发两
的话,这是很自然的。如果两
都是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话,一定有什么必须如此的理由,到底是为什么呢?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嗯。”我在地上想了一下,然后说:“大概没有吧?”
“通常是没有。”洁肯定地说:“因为这是不自然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把时间稍微回溯,为什么有开第二
的必要?一
就让弗兰哥毙命了呀。”
我爬起来,说:“那是因为担心。为了慎重起见,再补一
。”
“担心什么?”
“担心也许没打中心脏…”
“那为什么冒着危险也要把
口抵住
部?为的不就是要一
让他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
“凭手感应该就可以知道,而且事实上也没有打偏。这个凶手根本没必要开两
,但为什么开了两
?”
“但是,洁,没有规定不能开两
吧?为了慎重起见,而且当时还有点时间。开两
的话,就不会有留下活口的危险。这样也许不够干净俐落,但可以确定对方必死无疑。这有什么问题?”
“不可能,那里是市中心,开太多
是很危险的,会发出巨响,但这些因素在本案都不是重点,可以暂时不考虑。自动手
无论开两
或三
,所需的时间差不多。那么其次,为什么弹子的
入孔有两个,但弹子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你不觉得奇怪吗?想开三
的话就开三
也无妨,为什么刻意只开两个弹孔?”
我边往沙发一坐边回答:“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样不行?”
“我的意思是,凶手似乎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而那个理由是什么呢?”
“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是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一切全部都是从同一个理由衍生出来的。弹子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你听好,死者在第一
就毙命,没必要开第二
,但凶手还是开了第二
,所以才有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你也这么觉得吧!”他不听我讲完,抢着说:“开三
留下两个
,一
就已经达到目的了,却还是开了两
。因为这个凶手,有必要在尸体上开两个
。”
“嗯嗯…一个不行啊…”“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
,都必须从上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往下,用手
击才行。”
“但是,就像我们刚刚的实验,弗兰哥应该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地的人开
,
入的角度会变成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
倾斜成这样才行。为什么呢?”
“嗯。”“再者,这时候,凶手可能必须让
紧贴在服衣,开出这个
才行。”
“为什么?这是谜题。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利西。”
我想了一下说:“给我一点时间的话,也许我想得出来。”
“那你就想想看。”
我想了一下,还是投降“不行,现在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我想要在安静的气氛下慢慢想。”
洁听了说:“可以啊,你一定要想想看,提示多得不得了。”
“两
都是让
紧贴服衣的,这也是提示吗?”
洁点点头说:“对。这个凶手一定得让
口紧贴服衣,或者应该说,凶手无法让
离开被害人。”
“紧贴服衣
击的话,对凶手有什么好处?外套上会有烧焦痕迹,还会沾上火药…”
“那倒无所谓。”
“今踢服衣
击的话,服衣上的穿贯孔,越接近內衣越大吗?”
“对。”
“那么,离开的话?”
“会越小,外套上的
会变成最大。如果把
离开服衣二十公分的话,马上会变成这样。”
“所以说…”
“但是这样也没关系,当时凶手应该想离开一点的,紧贴的话,因为
支构造不同,沾到火药的方式也不一样。像这个案子,就因此查处凶
是连发式左轮手
,所以当然还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离
击最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他一保持距离,
就会变成三个。”
“变成三个不行吗?”
“不行。”洁说的很笃定。
我一直想,但是想不出理由。
“为什么不行呢…?”
“那就是提示。你找个安静的地方,利用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
被洁这么一说,我苦笑了出来:“我会想想看的。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专家。我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当时,很不可思议的,她身上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整个身体的血
都凝固了的缘故。但是,凶杀案的尸体,但是凶杀案的尸体,尸斑往往是个关键。这次的案子,也因为在被害人死后才分尸,所以从尸体
出来的血
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的没错,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对。”
“病死和突然死亡,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內的血会迅速凝固。但是因为杀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话,血
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酵素破坏。”
“嗯,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凶杀案的尸体会出现尸斑,是因为体內的血
还在凝固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这种状况下,就算头被砍了,血还是会
出来?”
“会。”
“但是不会噴出来。”
“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和尸体的摆放姿态也有关。”
我点点头说:“但是经过三十分钟的话,就几乎不会
出来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坏血
凝固,从被害尸体
出的血
,难道永远不会凝固吗?”
“没那回事,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久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
一样。”
“八分钟,蛮快的嘛。”
“是啊。”
“水和血,哪个快?”
“什么哪个?水通常不会凝固啊!”“干掉的话?”
“血比较快。”洁回答。
“血比较快干?嗯,那么,干了的话,应该就不会再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是说沾到布那一类质料上的血吗?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沾到别的布上?那只能用擦的了。”
“擦?是吗…”
“就像用紅
蜡笔擦过一样。”
“还有一件事,我刚想起来,就是四十五度的
入角的事。如果九十度的话,弹子不是会穿贯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极近距离
击,又恰好避开头骨的话,应该会。”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
放斜的,是为了把弹子留在体內?”
洁摇头摇:“不对,他在墙上也留了一颗弹子。就算穿贯身体,弹子也会陷入地板。”
“对哦。”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提示吗?”
洁听了立刻点头:“螺丝当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最大的谜团就是最大的提示,对不对?”
“完全正确。头部装螺丝,躯干装螺帽,然后把头部旋锁进头里的状态,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确保头和身体相连…”
“为什么那是他的目的?当初不把头砍断,死者的头原来不就已经牢牢的固定在身体了吗?”我说。
“对,你说的没错,海利西。”洁想了又想,然后说:“所以,当初根本就没有锁紧,而是故意把它装成马上就可以转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而且把它揷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图。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嗯。”“要给谁看么?不过看到的人只有劳洛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刑警。”
“也对。”
“如果为了给刑警看,原因是什么?为了陷害谁么?罪名最后落在芮娜丝身上。所以说,在弗兰哥的脖子上装螺丝,就能让芮娜丝入罪?”
“大概没办法,”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工厂或机械工厂工作的话,那有另当别论。”
“还是说,其他有什么人可以嫁祸么?不,不会这么做的,因为毫无意义嘛!这是不合理的劳力工作,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却做了这种事?”
“嗯。”“是精神异常吗?是深深被螺丝这种形态昅引的人…”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解读。”
“凶手也许在精神上受到‘装上螺丝的尸体’庒迫,不管清醒货睡着,都被这个影像纠
,怎么样都摆脫不了。”
“说道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又为什么要对察警开
?这也让人觉得没意义,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她是因为袭警才被逮捕的吧?否则警方应该也毫无头绪。这种
重的工作她做的来吗?又是在那里做的?是独力犯案的吗?工具和材料呢?动机呢?她不只是个女人,还是个独臂的女人哦。”
“也对。”
“她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认定她是独力犯案的吗?真有意思。总之,里柯是这么说的:马卡蒂刑警的
伤虽然复元了,只可惜他已经过世。不过听说拉莫斯还活着,里柯应该会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用电子邮件寄给我。”
“如果能和拉莫斯刑警通电话,这个案子的资料就会增加。目前资料还不够。马卡特先生也是,现在连他的影子也没见到。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谜团太多了,海利西。这种情形下,什么都很难说。等我跟裘裘。拉莫斯通过电话后,再跟你说我的想法吧。”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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