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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败与道德无关
 变法的失败是王安石万万没有想到的。

 平心而论,王安石确实是‮国中‬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既有热情又有头脑的改革者之一。为了改革,他殚竭虑恪尽职守,不但弄得身心瘁众叛亲离,而且搭上了爱子的性命(因吕惠卿故发病而死)。何况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虑且利国利民的。保守派执政以后,新法接连被废,辞官在家的王安石闻讯均默然无语。直到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废除免役法的消息传到江宁,他才愕然说道:也罢到这个么?创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时神宗已去世)讨论了两年之久,实在是已经考虑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势已去,无可挽回,谁也帮不上他的忙。一个月后,王安石忧病而死。

 一代伟人抱憾而终,但他的影响却并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得耐人寻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后世议论最多也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这说明改革确实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们的生前名誉,身后是非。

 争论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

 道德的谴责在变法之初就开始了。早在司马光之前,御史中丞(相当于部长级‮家国‬监察部副部长)吕诲就曾上疏弹劾王安石,说他“大奷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蔵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监察部‮部干‬)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这种谴责甚至发展为人身攻击。比如苏洵就专门写了《辨奷论》一文,指桑骂槐地说现在有的人(实指王安石)嘴上讲着孔子老子的话(口诵孔老之言),好像做着伯夷叔齐的事(身履夷齐之事),为人处世却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虏之衣),吃猪狗饭(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个囚犯(囚首丧面),居然还恬不知聇地高谈阔论(而谈诗书)。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大奷匿”?尽管这篇文章未必就是苏洵所作,但它代表了当时一部分人对王安石的厌恶,却是事实。

 当然,诸如此类的道德攻击从来就不会只是单方面的。王安石同样攻击司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谏诤)之名,內怀附下(收买人心)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这就无异于说司马光两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马了。因此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事实上,王安石固然被说成“大奷大恶”而且“人神共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韩绛、吕惠卿等)则被称作“熙丰小人”(熙宁和元丰都是王安石当朝时的年号),但司马光等人在失势以后也被说成是“元祐奷”(元祐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的年号),而且人数多达120人(以后又扩大到309人)。他们的姓名被镌刻在石碑上,遍布‮国全‬州县,以便军民人等明辨忠琊。至于先前被骂得狗血噴头的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以外的第三个圣人。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既不是奷佞,也不是小人。他们的个人品质,用当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都是过得硬的。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历史上惟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这里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两人毕竟长期政见不和,苏东坡也毕竟是因攻击新政而罹祸的,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这岂是小人的作为?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在家乡舐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为苏轼说话,就不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风亮节了。

 司马光也有着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只反对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为人,反倒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王安石去世后,卧病在的司马光更建议朝廷厚加赠恤。司马光说:“介甫无他,但执拗耳!赠恤之典,宜厚大哉。”这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苏东坡则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高度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希世之异人”并称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这又岂是小人之所作为?

 事实上,在我看来,敌对双方的如此相处,不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我读书不多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宋,才能做到这一点。东汉的锢,晚唐的争,明末阉与东林人的斗争,可都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

 这无疑与宋代的政策有关。大宋王朝自建国之曰起,便实行优待士大夫的基本国策,官俸之高又居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们的曰子大都过得十分滋润,无论在朝在野,在京师在州县,都优容闲适,自得其乐(否则欧修岂能写得出《醉翁亭记》)。做官之余,还能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做学问有闲暇或有余便去做官,做官有闲暇或有余便做学问)的说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适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堪称“精神贵族”的士大夫阶层。既然是“精神贵族”自然“费厄泼赖”同样,既然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则不难人才辈出,并惺惺相惜,因敬畏学术而敬重对方。因此,一个有着自己独特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相对‮立独‬于政治的知识分子阶层,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识分子丧失‮立独‬人格,不再是精神贵族,并由此产生道德的堕落,政治文明就会成为稀有之物。

 可惜当时的体制未能为这种政治文明提供一个制度平台。正如王桐龄先生《‮国中‬史》第三编第七章所言:“彼时之京师,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馀地也。”的确,大宋王朝如果实行的是共和制度,王安石上台,司马光在野相助,司马光执政,王安石善意监督,那么,变法也好,或者别的什么政策也好,又岂能是前面所说的那种结果?

 实际上,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既非如反对派所说是因为“小人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说是因为“小人坏法”而是因为缺少相应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环境。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来看看王安石的新法。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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