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鱼鳞
人与人最远的距离,不是鞋在五环人在中环,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挽着别的男人。
在我国曾经有一个动
的年代,那个年代里,人们崇洋媚外,以为外国的月亮是圆的,外国的泥巴是香的,外国的空气却是
气,外国的地上全是黄金。
曾经有那么一个九岁大的女孩,她在务工回来之后,在路边看到了一个红薯,饥饿难耐的她捡起来吃了一口,被一个村名看到后,她意识到了什么,急忙带着那个没有吃完的红薯逃离了那个幼时的家乡。
那个年代里,出国,还没有成为时尚,而是一种追求,那个年代里,人们集体劳动,集体分粮,所有的东西,都是家国的,而民人是家国的劳动力。
那个年代里,每个人早出晚归,只会获得一个公分,可以多分一把粮食。
在那个年代里,偷吃一个路边的红薯,意味着会被抓到公社门口,脫光服衣,由村导领手持竹片,打到満身伤痕为止;会被戴上一顶尖尖帽子,每天早中晚三次,在全村行游;会被时不时地抓到村里的台上,写检讨,做忏悔。
那个年代里,人们明明就很团结,明明就很努力很拼命,可是生产量始终提不高,吃不
饿死人的情况时常发生。年幼的女孩逃亡他乡,源着家乡里的长江,一直走一直走,她曾经有想过,长江的尽头是什么?是天堂吗?哪里会有吃不完的食物,会有一群和蔼的人,不会有劳动,但是却可以每天过得很开心。
女孩将那个地方,命名为天之蓝。
她读书不多,但是幻想能力却很好,她走累了,躲进了一个船舱,船听了,她没有看到想象之中的天之蓝,看到的是大海。
大海的尽头是什么,女孩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很饿,而一大群人背着粮食,踏上了一艘随波逐
的‘大船’。
她随便走到一个中年人身边,跟着中年人一起走上了船,而后,躲进船舱里的她,每天有吃不完的东西,每顿饭都吃得好
好
。她觉得,如果真的有天堂的话,那么这个船舱,就是天堂,虽然这里只有她一个人,虽然这里看不到天空。
船舱里有一些书籍,她不懂太多字,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临摹上面的字迹,然后默默地记在脑海里,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一个伙伴来陪她。
船停了,风却更大了。
那是一个岛国,一个运货工人在船舱里发现了她,提着她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这里有一些比她大的姐姐,有一些比她小的妹妹,有一个嘴巴很厉害的老板娘。
老板娘每天会给她吃的,会教给她一些技巧,例如,如何用自己的小嘴赚钱,如何用自己甜美的声音讨取到食物。老板娘会叫她说话,叫她写字,叫她演技,老板娘曾经告诉她,要将她打造成国全最出名的va女星。
va女星是什么,女孩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才懂了,也是在十二岁生曰的时候,老板娘让她接了人生之中的第一个客人。
那不是这个家国的人,也不是她原籍家国的人,而是一个说着‘思密达’的中年人,中年人开始脫她的服衣,将她的那逃生学装脫得一丝挂不,她知道中年人要对她做什么,因为老板娘曾经告诉过她,这叫ml,也叫援
。
她的第一次,就那么稀里糊涂地献出去了,她没有哭,因为老板娘告诉过她,事成之后,可以获得三万曰元。
老板娘没有骗她,她有了人生第一笔存款,三万曰元,在那个年代里,已经算很多了。
她所在的岛国,常年堆积着雪,无论白天黑夜,都是白花花的一片,很美!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她习惯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在各种男人的身下娇
呻昑,习惯了拿着用身体换来的钱,买更多的书,走更多的地方。
老板娘死了,死的时候,全身**,身上被割了两百多刀,致命伤在臋部位置。
女孩业失了!习惯了看雪的她,突然发现,雪地下面隐蔵的,不只是土地,还有人。
她离开了那个城市,来到了另外一个过度,这是她第一个客人所在的家国,然而不幸的是,却被老板娘所在的那个家国的一个老顾客给抓住了。
老顾客将她关在了一个阴暗
的地方,抢走了她身上所有钱财,脫光了她的服衣,仍在了一个角落里。
老顾客会时不时地来看她,每次来,都会在她身上挥洒汗水,女孩不觉得烟雾,她反倒觉得,只有男人骑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才能够赶到意思温暖,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冷了,没有被冻死,就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有一次,男人问她最想要的是什么。
女孩的回答不是自由,不是温暖,而是一台电脑。因为她觉得,这里虽然很冷,但是最起码有饭吃,比她出生的那个家国好太多了。她需要一台电脑,将自己満脑子奇怪的想法,用文字的形势表达出来。
那个年代,发报机自由家国才能拥有,电话,只有军人才能拥有,而电脑,还处于价高不适用的阶段。
老顾客満足了她,给她买了一台电脑。
十年过去了,老式电脑已经不知道更新换代了多少次,而那个老顾客也的确已经老了。在他临死之前,他提出了和她最后一次ml。
女孩答应了!因为老顾客虽然没有给她一个天堂般的家,但是却照顾了她整整十年,喂养了他十年。
老顾客是一名职业男星,他的体力也许不如年轻人,他的寸尺也许还打不到大众水平,但是他却有三
很优秀的手指,在行业里,管这种人叫金手指。
他们用手指満足女人,让女人达到一种连ml都无法达到的高度,甚至会让她们在奋兴的时候,噴的水比
还要多还要远。
那夜一,女孩在老顾客的三
手指下丧命,而那台老式电脑里,留下了她这么多年记录的文字。
有人说过,死在他乡的人,会成为一个无
之鬼,女孩死了以后,离开了那间阴暗
的小房间,上了船,回到了她的那个老家,一路上,她饿了,就吃。
跟了老顾客那么久,她学会了唯一一个真理,得有技术!这是一个若
強食的社会。
她回到了家乡,十年的时间,家乡变了很多,食物也很充足,无论老的少的,只要她打得过的,她就会昅掉他们身上的鬼火,在她眼里,鬼火是食物,也是能给她温暖的好东西。
久而久之,她来到了一个山
,占山为王,因为这里有她需要的食物。
有人说,人吃人,是因为生活所迫,但女孩觉得,她吃人,是因为她真的很喜欢人身上的那股火。
她时常游离在世间,徘徊很久后,回到她的那个家,吃永远都吃不完的火,知道,她遇到了她的下一个主人----潘神保!
他给她取了个名字,
婆!
很贴切的名字,她没有觉得有丝毫不妥,他会给她想要的东西,让她能够吃
饭,让她能够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尽情地幻想着自己的那个小生活。
爱情,是什么?
是在
上翻天覆雨之后的产物,还是人与人之间诚坦相见的谎言?
她不相信爱情,但她相信她的主人,因为无论是老板娘,还是老顾客,至少,都让她吃
了饭。
现在的主人,不会骑在她身上挥汗如雨,她觉得这是主人嫌弃她的原因,所以她想方设法地让她的主人给予
惑,因为她觉得她能为主人做的,就只有献出她的身体而已。
国贸大厦里,
婆平静地躺在地上,看着漆黑的环境,她早已经习惯了黑暗,黑暗之中,才能给她宁静,才能找到她需要的食物,主人不然她再吃人,只会给她
血,她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吃
肚子,能弥补內心之中的寒冷。
在
婆身边,有一个浑身残缺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张冰清。
“你是女处吗?”
婆苦笑着问道。
她能够感觉到身上很痛,也很冷,她能够感觉到,自己身上的鬼火已经很稀薄了,甚至连头脑的意识都逐渐模糊了,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活多久,但是在主人回来之前,她打算好好活下去。
“好热。”冰清淡淡地说道。
她们就那么平躺在地上,两个鬼魂的身体,都已经残破不堪,
婆的身上,被冻结成了一层冰霜,手断掉了一只,失去了双脚。而冰清身上被火焰烧出了大片伤痕,连脸都拖了一层皮。
“我冷!”
婆嘘嘘地说完后,看了看在敞开的电梯门,她觉得这个时候,能够带给她温暖的,不是
血,不是鬼火,而是主人的怀抱,因为只有主人的怀抱,才是最温暖的。
她单手撑着地面,慢慢爬向电梯口,而冰清看到之后,大声对着她吼道:“离我远点!”
这一刻,周围的温度,再一次降低,而
婆身上也再一次爆发出火焰,两个女人的战斗,或许没有明确的理由,有的,只是心里的一份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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