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就算我们假装在一起,也要光明正大名正言顺,有道德有底线有人品…何大哥,你说是不是?”
何之洲披着薄外套站在
台上,636女宿舍的除了他,全部还在安静的沉睡。晨光熹微,远方天际朝霞噴薄红光。
他觉得沈熹的话没错,掷地有声里还透着几分道理。只不过听完她的话,他怎么有一种被強迫的感觉呢?
她说要与他交往,虽然是假的,但也是交往对吧,最重要的事情,不应该是他同不同意么?
就算这不是常识,也应该是一种最基本的礼貌么?她就笃定他会答应做她男朋友?不…是女朋友。
难道他只是一种道具,还是他给人感觉太low了,以至于她认为打个招呼就行了的事?!
何之洲皱起眉头,他心里非常不舒服,但又不能说出口。
电话里,沈熹还在继续说着:“何大哥,虽然我们假装交往,但我一定会对你很好的,每天早上,我给你送早饭,中午吃饭,我去排队打菜,晚上就亲自护送你回女生宿舍,我说到做到…”
“等等。”何之洲阻止沈熹说下去,他觉得有点地方不对。
“哦。”沈熹终于考虑到他了,问:“何大哥,你有什么意见吗?”
“我想下。”何之洲在
台立了很久,他前面的篮球场坐着一对年轻的大学恋人。大清早,女孩就趴在男孩的怀里哭个不停…
他有点烦躁,理智告诉他,假装恋人绝对不行。虽然能暂时解决一些小问题,以后却会面临更大的问题…不行…他不能答应!
何之洲沉默了一会,深深吐出一口肺中郁气,淡淡开口说:“你确定是亲自去说分手?!”
沈熹反应过来了:“你去说?”
“见面再谈吧。”何之洲说,然后挂上了电话。他明白一件事,沈熹要分手不是冲动之举,而且她比他想象得更理智。为什么,因为昨天傍晚冷饮店的那个女孩?
何之洲稍微回忆了下那个女孩的长相,白净的瓜子脸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五官谈不上多漂亮,在胜在肤皮白,属于外表十分清秀的女孩。
读书时代,清秀的女孩在男生眼里,很多时候都要比漂亮女孩更讨喜。
——
沈熹回到宿舍的时候看到了凌
汐,她现在顶着何之洲的脸,本以为凌
汐不会认识她,意外的是,凌
汐居然跟她打招呼了:”嗨,你是不是何之洲?林煜堂的室友?”
沈熹点点头,不咸不淡地反问:“有事?”
“我是林煜堂的高中同学,凌
汐,我在林煜堂那里看到过你们一块出去玩的合照,我本担心会认错,没想到真的是你…”“你眼力真好啊。”沈熹嘴角讥诮,赞叹了一句。
凌
汐笑而不语,过了一会,林煜堂走了下来,他洗了澡,换了一身服衣,整个人看起来格外清慡。他走到凌
汐身边,直接说:“走吧。”
“要一块去吃吗?”凌
汐对她说。
“不用了…”沈熹摇头摇,直接与林煜堂擦身而过。
沈熹回到宿舍,直接把林煜堂的牙刷丢进了厕所的纸篓里。她跟何之洲约了见面,见面之前她穿上衣柜里最帅的男装。分手这事好比干架,精神面貌很大程度决定了气势。
换好服衣出门,她突然想到,
面的不是她啊!
她赶紧给何之洲发了一条信短:“今天你能穿那条烟灰色长裙么?”
何之洲没有回她信短。她去找何之洲,他不仅没有穿那条烟灰色长裙,照旧简单t恤和运动
,而且将不长不短的头发全部绑在了后面,就像后脑勺这里长出了一条小尾巴。
好丑…沈熹不忍心看这样的自己。何之洲顶着这样的“样子”去跟林煜堂说分手,堂堂肯定感受不到“失去”的悲痛,没准儿还庆幸呢。
沈熹不开心地打量何之洲,语气却不敢造次:“何大哥,我不指望你穿裙子了,但你不能把头发梳顺么?”
何之洲直接走在前面,他用昨天理发师的话庒沈熹:“理发师不是说这发型像高圆圆么,你还嫌不够好?”
沈熹嘟着嘴:“昨天还有点高圆圆的感觉,今天就像高晓松了…”
何之洲轻哼一声,突然加快脚步。
沈熹追上去:“你要干嘛。”
何之洲冷冷道:“还是光头比较好。”
沈熹连忙拉上他,一番求饶讨好,只是嘴巴依旧嘟着。
何之洲转过头,提醒她:“把嘴放下。”语气就像严厉的家长阻止小孩做错事。
沈熹这才把嘴巴放平。
学校的小树林里,细碎的阳光透过羽状的叶子洒落下来,仿佛碎金子堆満了一地。沈熹拿着机手发信短,良久打不出一个字。
何之洲开口问沈熹一个问题:“你要与林煜堂分手是因为那个女孩?”
沈熹奇怪何之洲为什么会知道那个女孩。她问何之洲:“你已经看到过了。”
何之洲并不隐瞒:“昨晚见过一面。”
沈熹情绪有点失落下来,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其实很多时候,她已经习惯不计较某些小问题,习惯到这些小问题变得不那么重要,无关痛庠。只是她差点忘了,积水成渊。
“何大哥,你觉得她比较漂亮,还是我?”沈熹问何之洲。
何之洲转过头看沈熹,结果看的是“自己”的脸,又默默转回头。沈熹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一面随身带的镜子递给他:“你仔细瞅瞅。”
何之洲没有那么无聊,声音平实,没有任何感情地发问:“都要分手了,问这个有意义么?”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沈熹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太不了解女人,这个问题意义可大了,这决定林煜堂是眼睛坏了,还是脑子坏了。”
呵呵。何之洲默不作声,过了会他才说:“外貌这东西没有统一的评定标准,各花入各眼,不过看脑子,应该是那女孩比你好。”
沈熹咬了下
,愤愤不平地看着何之洲,可事实的确这样子。然后她又找了一个让自己“坚強”活下去的理由,她对何之洲说:“书上都说男人喜欢笨女孩,尤其是聪明的男人。”
“呵呵。”何之洲反应像是听到一个冷笑话,他十分残酷地反问:“哪本书说呢?我什么时候又被代表了?”
沈熹不说话了,心里已经开始哽咽了。
“如果真有男人喜欢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较好骗吧。”何之洲以不痛不庠的口吻,又补了一刀。
沈熹膝盖中了好几刀,倒地不起,过了很久才鼓足勇气:“就没有例外?”
何之洲:“很少。”
“…”沈熹想起了凌
汐,她虽然与她接触不多,但知道凌
汐很讨人喜欢,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大家都喜欢跟她做朋友。如果凌
汐要跟谁
朋友,几乎没有她经营不好的关系。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血泪史。小学的时候,她体校回来就跟不上课程,成绩全班倒数第二,学习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霉,有一位她不认识的小混混跑来学校,称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远了她。后来这个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国一块儿打跑了;高中她其实很努力在读书,以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后她才明白一件事——读书也是需要天赋的…
沈熹对着何之洲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在个人空间、微博等等各种社
账号写下“滚吧。带着我最后的慈悲。”
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后,她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林煜堂发信短,她输入:“林煜堂,我们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树林的长椅上,一脸漠不关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头:“他妈的,林煜堂没有回复我…”
——
林煜堂没有回复沈熹分手信短,是因为他真的没有看到信短。他今天课其实特别多,上午菗了点时间陪凌
汐逛了s大校园,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情了,他两点钟有一个合作
实验,以前实验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组,今天何之洲不见了,他就要一个人完成这个复杂的实验,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里他还必须写上何之洲的三个字。
表明是两个人共同完成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没有合过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从实验室出来,就立马回宿舍补觉了。宿舍里只有他和何之洲两个人。结果他刚睡一会,他的上铺就开始播放音乐了,一直单曲循环着一首歌——《分手快乐》。
林煜堂把衬衫穿回去,对上铺的人说:“何之洲,你能换一首歌么?”
沈熹听到了林煜堂的话,应他要求,换了一首《好心分手》。
林煜堂疯了,踢了一下
板。沈熹回踢了两下,蹬蹬。下铺是踢不过上铺的。
林煜堂没办法继续睡,黑着脸下
,然后走到书桌拔下机手充电机。机手里多了几个未接电话和一条未读信短。
未接电话都是凌
汐的,他暂时先略过。
信短是沈熹发来的,只有一句话——“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林煜堂手一抖,随后他
了
额头,让自己清醒过来。他转过头,上铺的那个人,正抱着笔记本电脑,面无表情地哼唱:“是否很惊讶讲不出说话,没错我是说你想分手吗?”
卧槽,这是诅咒吗?
还是他在做梦根本没有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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