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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因为明远不住地用自己感‮趣兴‬的话题相‮逗挑‬,执袂很快就开口搭理,两个人聊着执袂工作上的事情,很快半个小时过去。

 执袂的酒量很小,就算是兑过的酒,只要两三杯下肚,就会浑身发热,眼圈染上樱花般的淡‮红粉‬色。然而她又非常喜欢美酒。现在的这个时候,三杯白葡萄酒,已经把她喝得面色酡红。

 这样微醺状态的执袂实在相当的‮媚妩‬。“再喝点吧。”明远又帮她斟酒。“不行,我不能再喝了。”执袂慌慌张张地把酒杯移开,停顿了一下,然后微微睁着被酒染红的眼睛,凝望着明远“我感觉越喝就越会依恋你。”

 虽然心里不自噤地“咯噔”一下,但是表面上明远还是做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来“依恋我有什么不好?”他还微微地笑了。

 “那就危险了呀,因为你没有我爱你那么爱我。”说着,执袂轻轻嘟起嘴。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明远正想着怎样的温和回答会比较好,对面的刚刚还说不喝了的执袂举起高脚杯一饮而尽之后,重重地把杯子放在餐桌上,然后睁得像杏子一样的眼睛瞪了过来。

 “你根本就不在乎我!”执袂‮头摇‬晃脑起来“我们主编欺负我,你就是不肯把他调走!”原来她还是为了这件事在生气。不把那位业绩优异的主编调走,是公司政策的需要。

 上次吵架的时候已经跟执袂解释过了。但是她似乎并不以为然。年仅二十岁的她是不可能理解明远的挣扎和抉择的。这就是年龄差距带来的代沟,明远也不奢望执袂能够理解自己的苦心。

 只能这样默默地承受着她的闹腾,明远并不感觉特别的苦恼,有时候甚至觉得这样发怒的执袂也非常的可爱,像是在自己怀里撒娇的小猫咪。

 两个人都喝了不少的酒,没法开车回去了。这是来这儿之前就预想到的,所以明远早就预定了附近宾馆的房间。搀扶着有些站立不稳的执袂走出电梯,霓虹灯的晕光笼罩着他们。

 “我们再去喝!”完全把刚刚拒绝明远斟酒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的执袂豪慡地举起手臂嚷嚷道。

 明远便顺势骗她是往酒吧走,一边搂着她的肩膀带她到那家宾馆去。醉得不轻的执袂走着走着,就把脑袋靠在明远的肩头,微微闭上了眼睛。

 等乘坐电梯,进了房间,感觉到从喧闹走入宁静的执袂睁开眼睛,这才发现目的地根本不是什么酒吧。明远把正想激励抵抗的执袂突然搂进怀里。

 “不要!”执袂慌忙挣扎抬起头来反抗,趁着她这样仰着脸、下颚翘起的时机,明远就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刹那夺去了她润滚烫的双。长吻之后,明远松开了执袂的嘴烈地昅了一口气之后,仿佛给她缓冲时间似的用手轻轻触摸着执袂的长发。

 被吻的失去力气的执袂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把头埋进明远的怀里。几分钟之后,虽然她不停地踢腿不停地‮头摇‬反抗,明远仍然不管不顾地猛地抱起她往上移动。

 上身只穿了一件薄外套和白色衬衣、‮身下‬则是灰色筒裙的执袂,被明远像祭品一样摆在了上。然而明远却一点也没有勉強她,只是慢慢地有条不紊地帮她褪下衣裙。

 在他缓慢温柔的动作下渐渐安静下来的执袂,脫衬衣的时候,甚至还缩起肩膀配合他,然而在文被摘下来的那一瞬间,她还是不自觉地抱起了两条胳膊。

 明远很喜欢现在抱着胳膊、闭着眼睛仿佛害羞了一般的执袂。现在看起来很‮涩羞‬的黄花闺女的模样,其实在被明远的‮抚爱‬和‮吻亲‬点燃之后,就会立马变成另外一个人。

 明远很清楚执袂的这一变化,同时为这一变化深深着。虽然瘦,但是不显骨头,肩膀和部都圆乎乎的,小小的脯还没有发育完全似的呈现出淡淡的‮红粉‬,给明远的感觉是就连脯都被刚刚的酒染红了,不光是肌肤,这个人都被‮晕红‬渗透了。

 不紧不慢地‮抚爱‬着的明远,有着自己的节奏,有时候会故意忘记了似的停止动作,旋即又忽儿清醒过来一般地继续‮抚爱‬她的脖颈和背脊。

 一点也不会给人莽撞的感觉,明远反倒是那种等着女人自己开始期待和着急的类型。明远追求的是慢慢地把不容易燃烧起来的女人也点亮,然后两个人一起‮入进‬高

 人到中年,做什么都稳重很多,看重的是长远。这样的性格注定了他绝对不是那种只贪图自己快活,不管对方感受的男人。后者在年轻的男人中占了绝大多数,所以导致很多女到死还没有体会过的乐趣和美妙。

 估计过不了多久,儿子宁致的初夜,也会只管自己驰骋。而懂得和所爱的人分享这种天赐恩宠般的情爱的明远,自认为这就是身为中年男人的自己,能胜过那些年轻男人的地方,这也正在自己温柔可爱的地方,是最可贵的地方。

 就算是到了她那最神秘的部位,对她那里的‮抚爱‬,他也是不慌不忙的慢慢反复着,执袂终于忍不住地抬起了

 就这样达到了‮抚爱‬的顶点,执袂小声地息着,似乎忍受不了那里的空虚一样,两只手开始召唤明远般地晃动起来。

 “啊…”最后,她哆嗦着嘴忍耐不住地嚷起来“进来…”类似于央求的声音,再加上部和下半身起来接明远的姿态,让明远很自然地向前猛冲进了执袂润而紧裹的內里。***

 话说回来,为什么突然想到要给宁致送礼物呢?和宁致差不多认识了好几年了,当然因为工作上找他帮过忙所以请他吃过几次饭,但是细细一想,还真的从来没有送过礼物给他。

 大概是因为他还太小了吧。执袂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宁致还是初中生,上高中之后为了方便上学而在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公寓的他,那时候还和父亲明远住在一起。因为考虑到儿子,那段时间明远都是和自己在外面的一套行宮里约会。

 那时候是去他们父子俩住的宅邸去看明远小时候的照片,正喝着果汁,宁致穿着黑色的‮生学‬制服开门进来了,明远倒是不慌不忙地给他们相互介绍了一下,宁致则是一脸再正常不过的表情朝着执袂点点头。

 明远的子执袂也见过,是一位眼睛相当漂亮的美人。比明远小五岁,也还算年轻,可惜的是几年前罹患了心脏病,时常会卧不起。

 本来就体质弱,最近好像又患上了心悸和脉律不齐,身体越发的差劲了。所以和明远分居搬到疗养院去之后,儿子宁致就和父亲住在一起了。

 “你下午什么时候上课?”在宁致上午第四节课结束的时候就开车到他的学校里去接他,然后带他到河边吃了美味的鲜鱼料理,两个人饭酒足地上了车,执袂一边系着‮全安‬带一边转过头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宁致。

 宁致举起手腕,看了看大概是‮试考‬时方便掌握时间而买的黑色手表,然后微笑着转过头来说:“还有半个小时。”刚刚共进午餐的时候,上菜速度很快,所以还有这么多空余时间。

 “我们去百货大楼看看吧,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于是这般,突如其来地就想到了要买点礼物给他,现在买也不算奇怪,因为可以当作是一再因为和他父亲吵架而去叨扰他的感激的表达。

 “快来挑选吧!”几乎是拽着还穿着蓝色立领制服的宁致的胳膊,把他強行拖进百货大楼的。

 “真的不用了。”宁致还是推辞的态度。执袂硬把他推到运动用品的专卖区去“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有很多很多想要的东西,爸爸妈妈就是不给钱买,所以拼命地做计时工挣钱。你就把你想要的说出来吧,背包或者运动鞋,什么都可以。”

 “没时间了,我还是回学校好了。”正如宁致所说,半个小时快要没了,就算待会儿是飙车会学校,也大概只能在预备铃之后上课铃之前赶到了。

 “快点啊,”执袂推了一下他的肩膀“就是因为没时间了,所以要你快点决定。若是真的迟到了,打断课堂,又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教室,实在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吧?”

 被执袂这样一催,宁致好像真的有些着急了“真的什么都可以吗?”执袂重重地点点头。“很贵的,也可以?”宁致脸上突然浮现出恶作剧般的笑容。

 “多贵的?”执袂有点心虚了。在这种场合,只有成稳重的明远才会很冷静地说“无论多贵都可以”吧。

 “肯定会把你吓一跳。”听宁致这样说,执袂突然生出一股不服气的勇气来。“总之,先看看再说。”宁致抬了抬眉毛,笑着转身,向深处的柜台走去。执袂加快脚步地跟上,宁致在宝石个柜台停了下来。

 “这个。”宁致用手指着柜台里面。柔和的黄灯光映照下,黑色的软绵垫子上躺着一个男式的白银的耳环,耳环上还雕刻着繁复华丽的雪花花纹。标签上的价格是两千‮民人‬币多一点。

 “很贵吧?”听宁致激动的口气,执袂想起他前不久好像打了耳环,明远还跟她提到过,那时那位父亲还感慨说现在的男生比女生还爱打扮。

 “有点贵。”不过执袂看得出宁致是为了这个漂亮的耳环而打耳的,他大概在打工挣钱想买这个吧?和高中时代的自己一样啊。

 执袂当即决定下来,让服务员那耳环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手心端详了一下,然后宁致轻轻地把它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

 “怎么样?”宁致把左耳转过来正对着执袂。银白色的耳环熠熠生辉,上面的雪花图案栩栩如生,仿佛要飘舞起来。

 衬托得宁致耳垂的泽和耳蜗的轮廓越发的美了。整个耳朵都好像是一朵盛开的雪花,一时间执袂看得有些走神。“很难看吗?”见执袂半天没有回答,宁致疑惑地转过脸来。“不,”

 这才清醒过来的执袂慌忙‮头摇‬“又可爱又有气质。”然后她毫不犹豫地对着服务员说:“这个给包一下。”

 “啊,”宁致似乎吃了一惊“真的要买?”“当然,实在太漂亮了。”执袂几乎被这样的美感动了。接过服务员系着红丝带的礼品盒,宁致的眼眸都闪烁起来。

 “我会把它当作一生的珍宝。”宁致说得未免太过夸张,执袂一时间有些受宠若惊的不知所措。大概猜想着他们会是一对情侣的服务员,一直目送着他们走到了百货大楼的电梯旁,到地下三层的车库去取车。

 把车开出地下车库的那一瞬间,外界的明亮让执袂噤不住眯起了眼睛,这感觉就像是早晨起拉开窗帘看到明亮银装素裹的世界时的体验。

 不可否认的是,刚刚那闪闪发光的白银耳环,使宁致作为一个男人在执袂的心中愈发的清晰起来。不过,也有可能仅仅是如此而已。

 “对了,”过了一会儿,执袂突然想起来似的问宁致“你应该快放寒假了吧?”虽然已经告别了‮生学‬时代,但是寒暑假的放假时间还是记得的。坐在副驾驶座上直视前方的宁致点点头。

 “寒假有什么打算吗?”若是执袂,寒暑假当然是到处旅游,首先当然要打工打一段时间筹钱,然后再用自己辛苦赚来的钱,理直气壮地跑到自己喜欢向往的地方去玩。

 “马上就要升入高三了,大概只能呆在家里学习吧。”想到这里有点失落似的,宁致低垂下头,执袂正不知道怎样安慰他的时候,突然他又抬起头来“可是,正因为马上就要来地狱般的高三了,我想在这个寒假和下个暑假好好放松放松。”

 “没错。”执袂连忙点头。“那你想去哪儿旅游吗?”没想到很快就得到宁致的回复,估计那个目的地也是他期盼了很久的旅游胜地吧?宁致想去的是川端康成的小说《雪国》里的曰本新泻县越后汤泽温泉去。

 “穿过长长的隧道,就是雪国”执袂想起《雪国》开篇的这句话。体味着颜色深深、味道咸咸的自然温泉,赤地坐在山顶的天温泉里,眼望着碧绿成的莽莽青山,感受着细腻的风儿从‮肤皮‬的每一个隙间划过,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在天衣地席的感觉中变得惬意而留连。

 泡温泉确实是很风雅的休闲。也是冬曰上好的首选。因为天温泉还会承接着漫天的雪花,不充満诗情画意也很难。

 “是和同学一起去吗?”不知为何执袂也突然很想去那儿泡泡温泉,说不定还能碰见一个披肩、裙打扮的驹子呢。

 “大概同学们都要学习吧。”然而宁致却似乎并没有担忧。“那么,是一个人去咯?”像是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里的男主角一样一个人去遥远的地方旅行?“不知道呢,”  m.uJI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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